移民新西兰4年 6岁女患自闭症遭拒发签证 巴西家庭陷去留抉择
为了追寻更好的生活,一个巴西四口家庭于2022年举家移居新西兰(又译:纽西兰 / New Zealand)。当他们一家在异地安顿下来,父母和儿子都获发5年签证之际,一纸拒签信却让这个家庭面临骨肉分离的残酷现实,6岁女童索菲娅(又译:索菲亚 / Sophia Gregori)因确诊自闭症及全面发展迟缓,被新西兰移民局以未能符合“可接受健康标准”为由,拒绝其受养子女学生签证申请。
索菲娅申请签证被拒后,现已沦为无证儿童而失学,属非法逗留当地。面对移民局的拒签决定,这个巴西家庭被迫在骨肉分离与放弃事业间做出抉择,此个案触发新西兰社会对移民健康门槛的激烈辩论。
一家四口从巴西移民新西兰
索菲娅的父亲西安诺·迪卡斯楚·格雷戈里(Marciano De Castro Gregori)是瓷砖工人,因担忧巴西的治安与生活环境,于2022年持工作签证率先抵达新西兰,其后妻子瓦尔基里亚·迪埃斯平多拉·格雷戈里(Valquiria De Espindola Gregori)带着当时约9岁的长子及约3岁的索菲娅来到一家团聚,然后迁到丰盛湾的帕帕莫阿(又译:帕帕摩阿 / Pāpāmoa)定居,全家逐渐适应新生活,父亲更取得为期5年的认可雇主工作签证。
幼女确诊自闭症迎巨变 入读特殊学校有进步
索菲娅的问题在举家移居新西兰后才浮现,家人发现她挑食、语言发展迟迟未有进展,亦较迟学懂如厕。经求医后,索菲娅在2024年10月被诊断患有自闭症谱系障碍,社交沟通障碍达第3级,同时有全面发展迟缓,家人只好安排她入读当地的特殊学校。
索菲娅入学后情况开始有进步,但至2025年5月,家人为她申请受养子女学生签证,移民局于同年8月26日拒绝其签证申请,理由是不符合“可接受健康标准”(Acceptable Standard of Health,简称ASH),指她经评估符合持续资源计划(Ongoing Resourcing Scheme,简称ORS)的特殊教育资助资格,日后可能对特殊教育服务造成重大成本,亦不符合医疗豁免条件。索菲娅的签证被拒后,即被通知不能再回校,随即陷入停学困境。
对特教服务构成重大需求 即不符“可接受健康标准”
新西兰对签证申请人设有严格的健康要求,核心是不允许对公共医疗或特殊教育服务构成“重大成本”。根据新西兰移民局官方政策,判断“重大成本”的门槛是5年内达到8.1万纽元(约36.2万港元)。
而特殊教育范畴的限制会更严苛。若教育部评估申请人“有相当高概率”符合持续资源计划(ORS)的资助资格,即被视为对特教服务构成重大需求。移民局一旦认定申请人符合此条件,便会判定其不符合“可接受健康标准”。在此机制下,家庭是否有能力自行支付学费,或者选择在家教育,均不在当局的考虑范围内。
拒签信写错日期 致错失上诉或应对黄金时间
事件的另一转折在于移民局的行政失误。在2025年8月发出的拒绝签证信件中,错误标示索菲娅的过渡签证有效期至2026年2月。实际上,该签证应在拒签后21天(即2025年9月)到期。家人向当地媒体《Stuff》表示,这个错误日期让他们误以为还有充足时间寻求法律与专业意见,结果错失了提出上诉或应对的黄金时间。
新西兰移民局北区及太平洋营运总监珍妮娜·帕森斯(Janine Parsons)承认信件出错并致歉,解释是因沿用了旧有范本而未作更新所致。但当该家庭依据《移民法》第61条,为索菲娅提出酌情申请签证时,依然遭到无情拒绝。
倡导人权团体发起公众联署请愿
截至2026年10月,索菲娅在法律上已属非法逗留在新西兰。尽管移民局尚未发出遣返令,但危机迫在眉睫。倡导人权团体MAASHA已透过Action Network 发起公众联署请愿,促请副移民部长克里斯·彭克(又译:克里斯·彭克 / Chris Penk)介入行使酌情权处理有关个案。惟部长介入并无确切保证。
由于行政豁免途径受阻,该家庭唯一的法律救济管道,是在收到拒签通知书后的42天法定期限内,根据《Immigration Act 2009》第207条向移民与保护审裁处(IPT)提起人道上诉。然而,IPT的审查标准极为严苛,上诉人必须提出明确事证,满足“存在极其特殊且非同寻常的人道情况”此一法定要件。过往审裁处判例数据显示,非居民健康拒签案的人道上诉成功率通常仅在一成左右。
新西兰移民局收紧随行受养子女健康规范
索菲娅并非新西兰严苛移民健康政策下的唯一受害者。根据新西兰移民局(Immigration New Zealand)官方健康标准指引,当局自2025年3月起进一步收紧工作签证与学生签证持有人随行受养子女的健康规范,将临时签证的审核门槛全面比照永久居留签证。政策明文规定,凡患有严重认知障碍、发育迟缓或第3级自闭症谱系障碍,且经评估有高概率符合教育部“持续资源计划”(ORS)高额补贴资助的儿童,一律视为对新西兰特教资源构成重大承担,原则上不得核发临时学生或访客签证。更令外籍家庭无奈的是,移民法例特别排除了“自费就读”或“家庭承诺自担费用”的弹性空间,使得医疗福利保障制度反向成为外籍幼童的居留障碍
家庭陷两难:举家回巴西抑或女童独自回国
虽然新西兰为《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UNCRC)签署国,规定行政裁量须以儿童最大利益为首要考量,但在本土法例优先原则下,审裁处依法仍须优先审酌公共财政承担。按目前IPT的排期与审理程序,上诉案件平均耗时6至12个月审结,在审裁处作出最终裁决前,移民局将暂缓执行驱逐程序,该家庭在此期间仅能依靠临时签证维持合法居留身份。这个巴西家庭如今面临最心碎的两难:举家返回巴西,抑或父母兄长留下,看着6岁的妹妹独自被遣返回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