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妇勒索人夫260万罪成 官斥被告为报复犯案 押后取精神科报告
美容师成了六旬已婚商人的情妇后,涉在未能与商人失联后,把二人影片放上网,并勒索商人260万,情妇否认起底及勒索罪,辩称付出了全部感情去爱事主,又指事主曾承诺会照顾她一辈子,又称不觉得事主想保密婚外情,因她认为很多妻子都不介意,结果却见到事主半夜三更与另一女人在一起,令她气愤到站不稳。她否认曾勒索事主260万。案件今(4日)在西九龙法院(暂代区域法院)裁决,暂委法官徐绮薇裁定被告勒索等全部罪成。
徐官批被告证供前后矛盾,裁定她是为了报复X才制作涉案影片公开X的资料和二人亲密照,令X受压和受怕,并借此勒索X,裁定她6项罪名成立。被告须还押至5月28日,候索背景报告和精神科报告。
被告共被控6项罪名
操普通话的女被告李燕林,45岁,美容师,被控4项在未获同意下披露个人资料及两项勒索罪,指她于2022年5月至2023年3月间,未获X同意下披露其个人资料,包括姓名及容貌,意图令X或其家人蒙受伤害。两项勒索罪,指被告于2022年5月,以恫吓的方式要求X交出60万元;及在2022年6月以恫吓的方式要求X交出200万元。
X指被告曾向他要每月生活费4万
男事主X作供时透露,他在2017年认识被告,两人2020年再次碰面并发展婚外情。被告知他已婚,亦知道其工作的公司。被告在疫情时没有正职,便每月向他索取4万元生活费。
被告求买保时捷 X无理兼断联
其后又称要还内地房贷,X再转账80万给她。惟被告之后想要买保时捷,X没再理会她。两人之后没再联络一段时间。他其后得知被告已离港,故认为两人关系已结束。
网上出现影片指X是感情骗子
至2022年3月,X不断收到被告的讯息,她要求见面,又称若X拒绝后果自负,X未有理会。同年5月,X收到朋友传给他的Youtube片连结,惊见他与被告的合照被剪辑成影片,包括被告为X庆生,及二人外出食饭的合照等,影片有X的姓名,指他是“感情骗子”。X找助手联络被告,被告承认是她做的,并再要求见X,被告一度把影片下架。
被告要求200万
被告同月再向X要60万元,X还价30万。X形容当时是“肉随砧板上”。X后来发现网上再次出现他与被告的合照影片,被告亦再要求见面,X咨询法律意见,律师建议他报警。X答应与被告见面,会面中被告称要200万才收手,X闻言直说:“黐线”和“无可能”,提议若被告肯签保密协议,会给她一笔钱。
X付100万作和平分手费
被告签协议后,X开出100万元本票作为“和平分手费”,条件是被告要删除影片,和不公开二人关系,被告遂删除影片。同年9月,X获银行告知,其个人资料在网上被泄漏。X查证后发现YouTube上有影片公开他与被告的多张照片,X认为只有被告会做这些事,认为被告或怀恨在心,不满未获200万元,想“一镬熟”,故再上载影片。X觉“见唔到完嘅一日”,最终报警。
被告称投入全部感情来爱X
被告自辩指时,她与X交往时不知对方有老婆,否则绝对不会跟X开始。她称与X发展后3个月后才知情,感到很伤心,因为她已投入全部感情来爱X。她指X曾向她称不能离婚,但承诺会照顾她一辈子。
否认曾要求买保时捷
被告承认曾要求被告买新车,但无提要买保时捷,她亦曾花过万元买虫草煲汤给X喝,强调她是投入全部感情去爱X。
回港再找被告发现帐户被封锁
被告称她曾返内地,回港后无法联络X,并遭“拉黑(封锁)”其通讯软件,所以她把两人的合照制成影片并放上网,目的只想X再找她,别无他想。后来X留意到影片并约她见面,表示老婆发现婚外情,他暂时不能见被告,但会继续照顾她,被告同意。
见X与其他女人一起再上传影片
被告续称,她6月在按摩店工作时,见到X与一女子在一起,她很气愤得发抖至站不稳,并质疑:“为甚么他说不能见我,可以三更半夜跟其他女人一起?”她两日后再将合照片放上网,同日收到X来电说:“我黑白两道都有人,你知不知道你在踩到我的底线?”被告因而报警。她否认向X索260万元,又称她曾说:“一镬熟。”只是冲口而出。
案件编号:DCCC 842/2023DCCC 842/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