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生注册条例修订|政府研医委会订处理个案目标时间 增业外委员
撰文: 任葆颖
出版:更新:
政府今日(6日)提出修订《医生注册条例》初步建议,包括要求医委会为申诉处理的不同部份机制订目标处理时间、增设业外委员、探讨具专业背景的卫生署高级管理人员出任医委会秘书。
政府今日(6日)提出修订《医生注册条例》初步建议。(廖雁雄摄)
政府今日(6日)提出修订《医生注册条例》初步建议。(廖雁雄摄)
政府发言人指,今次改革已参考医委会向医卫局提交的报告及申诉专员的报告,主要涵盖四个方向,包括增业外委员比例、引入不同资历及背景的医生委员、配合医疗政策及括基层医疗发展、以包推动跨医护专业协作。
政府今日(6日)提出修订《医生注册条例》初步建议,包括要求医委会为申诉处理的不同部份机制订目标处理时间。(廖雁雄摄)
发言人指今日未公布增加业外委员数量,但指增加业外委员及独立审裁员是改革大方向。
修订方向:
.要求医委会为申诉处理的不同部份机制订目标处理时间,以监察整体处理个案进度
.确立侦委会及研讯小组的决定和运作独立性,并加强独立审裁员在侦委会同研讯小组的参与
.加强业外人士处理驳回琐屑无聊申诉的角色
.在条例列明医委会督导秘书处工作的责任,秘书处须就工作向医委会负责
.容许申诉人及相关医生均可就裁决向医委会申请覆核,或向法庭上诉
.订明研讯小组应采纳在定罪时法庭就事实作出的裁决
.被裁定犯严重罪行且被判监一定年期的医生,可即时从医生名册除名,重新注册的申请视乎罪行严重性质。
非立法措施
.提升卫生署署长在医委会角色,促进医委会优化工作
.探讨具专业背景的卫生署高级管理人员出任医委会秘书
.积极探讨成立专责队伍支援申诉调查,由相关专业背景人员组成
.增加法律支援人员及行政人员,处理日益增加的申诉
.邀请香港医学专科学院研究建立人才库,组织医学专家就申䜣个案提供意、参与研讯
.增审裁员培训及支援
其他
.放宽特别注册途径,不再区分香港永久居民及非永久居民
.强制延续医学教育
.医卫局可为公众利益向医委会发指示
.医委会及注册主任在局长为制订医疗政策而要求下,可向局长提供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