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议员施骏兴涉非法性交 拍拖只吃米线鸡蛋仔 施否认曾要X回礼
元朗区议员施骏兴涉16年前非礼小六女童X,并在两年后与X非法性交案续审,施今(14日)续接受控方盘问,施重申当年与X拍拖,两人只会一同食米线及鸡蛋仔,坚称两人没有性交。惟法官陈广池对施看过一部电影便对X的热情减退感奇怪,施解释指,他读中三时暗恋一名低他两级的师妹,他毕业后仍会特别回学校活动想偷望该女孩,看该电影时,勾起有次师妹摔倒幸得他扶住的记忆。施承认情人节曾向X送礼,但否认曾要求她在白色情人节回礼。
被告施骏兴(被起诉时37 岁)被控1项非礼及1项与年龄在 16 岁以下的女童非法性交罪,指他于 2008 年 11 月某日,在九龙土瓜湾高山道公园,猥亵侵犯 11 岁女童 X。他另被控于 2011 年 3 月 14 日在天水围某单位与 13 岁女童 X 非法性交。
与X拍拖时只是一齐食米线和鸡蛋仔
施作供指,在与事主X拍拖时,二人多数在周末会面。如果他没有工作,则会到学校接X放学,与她食米线或鸡蛋仔,再送她回家。他同意与事主在2010年10月24日确认关系,翌年11月因工作及热情减却而减少见面,及后分手。
被迫才与事主以老公老婆相称
控方指施曾对X说“两公婆要玉帛相见”,并因Facebook的状态而衍生出“老公老婆”称呼。施解释指是事主要求,他被迫下及迎合X时,才如此称呼她。有外人时他不会。
官质疑看过电影就对X热情减退
施又指,在2011年8月起与X争执,开始觉得她烦厌,加上看过电影《那些年我们一起追的女孩》后,忆起以前暗恋的对象,对X热情减退。法官陈广池关注若施没有看该电影,是否就不会减退对X的热情。施回应指:“相信无咁大变化。”
看电影情节联想起与师妹的回忆
施提及他观看《那些年》后,想起中学时暗恋,低他两级的师妹萧小姐,他读中三时认识萧,并记起有次和萧一起到储物柜取东西,萧不小心绊倒,他就如电影的情节般扶住她。这事仍在他记忆中。施又称,他毕业后,仍不时会想起萧,更曾在学校陆运会时回校偷望她。
施坚称他后来有向与X交代与萧一起的事,又否认事主曾向他发讯息说:“原来讲分手唔系工作压力,系同左另一个女仔一齐”。
知有教练约X宵夜曾致电青协投诉
施又称,曾偷看事主的手机,发现其跆拳道教练曾约她宵夜,又邀她到其家中。后来得知事主讹称与朋友约会,事实上是与教练见面。他曾向事主称,正常的老师不会这样,惟事主表明会继续跟该教练上课。最后他以男朋友身份向青协投诉,获对方回复,将不会继续聘请该教练。
控方指实情是事主觉教练奇怪,向施求救,施才向青协投诉,这与施庭上他所述的版本不同,质疑施庭上说法不实,施否认。
施认情人节曾向X送礼
控方又指,施曾送出玫瑰花灯予X作情人节礼物,上面以荧光剂写了两人的名字。施同意曾送这礼,但不确认是否情人节礼物,又否认是自制,并称:“系有个咁嘅物件,买返黎上面写个字。”他亦认曾送出手表、电子鼓及agnes b颈巾等予X作礼物。
否认要求白色情人节回礼
控方指出,被告情人节向X送礼后要求回礼,称要用“白色嘅嘢”庆祝3月14日的白色情人节,故他约事主放学后到其家,并与X在当天发生性行为。施一概否认。
案件编号:DCCC907/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