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警涉私藏女疑犯血液样本在家 并带女方回家拍全裸照 否认失当

撰文: 陈晓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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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员涉在处理一宗打斗及酒驾案时,未有把女疑犯的血液样本送往化验所,其后涉嫌勒索并强奸该女子。男警原被控强奸勒索等罪,控方后改控威胁性交罪。案件(DCCC 241/2025)今(24日)在区域法院开审,控方再就威胁性交和勒索罪不提证供起诉。男警否认公职人员失当,及意图妨碍司法公正两罪受审。

控方开案指,被告接手调查事主X的酒驾案件后,取得她的血液样本,却迟迟未送到化验所,反而一直私藏家中。她之后更带X到其家中,并拍下X的裸照,形容二人关系亲切。

勒索及威胁性交罪获不提证供起诉

被告程朗(25岁,警员),否认藉公职作出不当行为罪,及意图妨碍司法公正两罪。控罪指,被告于2024年5月29至7月17日,身为警务处成员,无合理辩解下,没有将女事主X的血液样本提交政府化验所,而该血液样本与一宗醉酒驾驶的案件有关。

被告原亦被控勒索,及以威胁或恐吓手段促致他人作非法的性行为罪,今获控方不提证供起诉。

被告程朗否认藉公职作出不当行为罪,及意图妨碍司法公正两罪。

被告案发时是驻守大埔警区

主控官在被告现面对两罪的开案陈词指,被告在2020年7月加入警队,2024年3月起,驻守大埔警区刑事调查队第3队,担任调查员。其时任上司是案件主管赖冠文督察,及侦缉警长司徒绍贤。

被告在北区医院接手X的案件

事发在5月29日,警员61314在上水处理1宗纠纷案,并以普通袭击罪,拘捕女子X,警员怀疑X酒后驾驶,X因而被带到北区医院,被告同日接手案件。

被告从交通警接收X的血液样本

被告向警长司徒绍贤报告指,X涉嫌酒后驾驶,警长安排交通部到场进行酒精测试。下午1时许,交通警846与X进行呼气测试,结果显示X呼气中的酒精浓度超过法例上限。X其后同意提供血液样本作化验,以确定酒精含量,医生抽血后将样本交给交通警,交通警放进防干扰证物袋后交给被告。按内部指引,被告须在切实可行的情况下,尽快把样本转交政府化验所。

一直把X的血液样本放在家中雪柜

X在5月30日就在公众地方打斗罪上庭,赖督察联络被告,得知被告将血液样本存放了在其寓所的雪柜。赖即时指示被告把样本送往化验所。在6月至7月期间,被告仍未把血液送往化验所,更私藏家中,及开始与X私下接触。

带X回家拍下4张全裸照

被告在6月3日清晨带X到其寓所,并拍下6张X的独照,其中4张是X的全裸照。被告在6月18日至7月12日因病休假,并骗其上司已送样本到化验所。

曾向X发讯息著她上水

被告在7月17日被捕,他承认用公务电话与X联络,及向X发送黑色照片,并留言:“你再唔上水,你毒驾单嘢就仆街㗎啦,我急过你呀,快手听电话。”

控方形容被告与X关系亲密

控方指,被告与X关系亲密,他蓄意隐瞒重要证据,无理阻挠针对X的刑事调查,其行为极为严重,不但影响X的刑责,更影响公众对刑事司法系统的信心。就交替的意图妨碍司法公正罪,被告必定知道及预期会有相关司法程序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