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福苑报告|详列火前180投诉 ICU指发泡胶无标准后停收相同问题
宏福苑大火独立委员会报告10月29日公布,分上下两册共1013页。其中“附件8”有117页,详细列出大火前接获的180次投诉内容。这些投诉分别指向屋宇署、消防处、民政事务总署、房屋局独立审查组(ICU)、劳工处和警务处。投诉涵盖四大范畴,包括棚网、发泡胶易燃;法团选举、招标、围标;消防通道堵塞、后楼梯开生口、警钟失效;工人吸烟和垃圾堆积等问题
独立审查组收到最多投诉,有46个。他们为免再收投诉,又通知1823投诉热线,发泡胶无阻燃标准,若日后有人查询发泡胶易燃,就直接找法团、物管公司、承建商。委员会称,ICU投诉的方式,是“旨在确保日后再无人投诉”。
【大埔宏福苑火灾・专页】
宏福苑报告“附件8”,是向作为涉事一方参与听证会的政府部门,提出投诉及查询。整理出政府各部门收到投诉的内容摘要,以及已采取的跟进行动。
独立审查组收46宗投诉 属最多
其中屋宇署收到23宗投诉,消防处27宗,民政事务总署45宗,房屋局独立审查组46宗,劳工处35宗,警务处4宗。
房屋局独立审查组 | 46 |
民政总署 | 45 |
劳工处 | 35 |
消防处 | 27 |
屋宇署 | 23 |
警务处 | 4 |
投诉全涵盖致命因素
投诉涵盖四大范畴,包括棚网、发泡胶易燃;法团选举、招标、围标;消防通道堵塞、后楼梯开生口、警钟失效;工人吸烟和垃圾堆积等问题。最后这些致命因素均因各政府部门推诿而不获正视。
例如易燃的发泡胶,居民至少12次向不同部门投诉,在房屋局独立审查组、消防处、屋宇署、劳工处中转了几圈,最后无答案。
例如消防处指“无特定规例”,“请向屋宇署查询”;房屋局独立审查组回复“无阻燃标准”,建议1823团队让日后的查询人直接联络业主立案法团、物业管理公司、承建商。
最早一宗投诉是2022年5月,居民向消防处投诉,单位外的逃生通道受阻,消防巡查无发现。报告指,无证据显示消防处有就该问题的任何投诉巡查楼梯间。
投诉发泡胶覆“无阻燃标准” 之后无再收
有居民多次投诉发泡胶问题,房屋局独立审查组回复“无阻燃标准”,建议1823团队让日后的查询人直接联络业主立案法团、物业管理公司、承建商。之后,独立审查组就无再收过发泡胶相关投诉。委员会称,独立审查组处理投诉的方式,是“旨在确保日后再无人投诉”。
委员会指,独立审查组未进行调查、将投诉人转介至被投诉对象、无处理、未经核实就接纳解释、拒披露涉楼宇维修项目的重要资讯、甚或拒绝处理投诉,这些不足之处令独立审查组“唯一依赖的投诉主导机制失去保障作用”。
委员会总结各政府部门责任时,称不同部门没有合力解决问题,反而“互相推诿”,把问题交给其他部门,应为大火造成的伤亡承担部份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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