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案.求情|黎等9人被押到法院 李宇轩及陈梓华先求情

撰文: 安梓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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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涉嫌用其个人的国际人脉,及透过“重光团队”,极力游说多个国家的议会等,向中港两地政府及官员作出制裁,同时又被指利用旗下的《苹果日报》,煽动市民上街和抗争,及鼓吹制裁。经过156天审讯后,他和三间《苹果》相关公司被裁定串谋勾结外国势力罪及串谋煽动共三罪罪成。他连同认罪的6名《苹果》高层,以及重光团队的李宇轩和陈梓华,今(12日)在西九龙法院(暂代高等法院)求情,预计需时4天。重光团队两成员李宇轩及陈梓华先求情。

黎智英早前被裁定违法国安法罪成。

壹传媒及苹果日报高层被告

壹传媒集团出版媒体行政总裁张剑虹。(资料图片)
《苹果日报》副社长陈沛敏(左二)及林文宗(左一)。(梁鹏威)
苹果日报总编辑罗伟光。(张家豪摄)

重光团队两名成员被告

李宇轩。(影片截图)
陈梓华。(立法会影片)

涉案共有12被告包括3间公司

12名被告分别为黎智英(78岁)、苹果日有限公司、苹果日报印刷有限公司及苹果日报互联网有限公司;6名前《苹果日报》高层:张剑虹(62岁,壹传媒前行政总裁)、陈沛敏(54岁,前副社长)、罗伟光(50岁,前总编辑)、林文宗(54岁,前执行总编辑)、冯伟光(60岁,前社论主笔,笔名卢峰),及杨清奇(58岁,前社论主笔,笔名李平);以及两名重光团队成员李宇轩(35岁)和陈梓华(34岁)。

司法机构设491旁听席筹

司法机构共派发491个筹,予旁听的公众人士。除进行聆讯的3庭外,司法机构另预留7个法庭作延伸庭,设有直播。至今日早上9时左右,约有150人排队等候入庭。排头位的数名人士早于上周五(9日),已开始排队。

黎智英案今作求情,黎的妻子有到庭旁听。(郑子峰摄)

12被告所涉控罪

首项控罪为串谋发布煽动刊物罪,涉及161篇刊物,黎和三间公司经审讯后被裁定该罪成立,6名高层原本亦被控该罪,获存档法庭。

第二项控罪为串谋勾结外国势力罪,黎和三间公司经审讯后被裁定该罪成立,6名高层于2022年11月承认该罪。

第三项控罪亦为串谋勾结外国势力罪,黎经审讯后被裁定该罪成立,另李宇轩和陈梓华于2021年8月承认该罪。

案件由三名国安法指定法官杜丽冰、李运腾和李素兰审理。

案件编号:HCCC147/2021、HCCC 51、52/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