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委会|陈凯欣动议倡设独立审裁机构:改革唔到肉系达唔到效果
立法会今天(25日)开会,选委界立法会议员陈凯欣动议全面改革香港医务委员会的投诉处理及纪律研讯机制。她建议设立独立审裁机构纪律研讯,并将裁决交由医委会确认和颁布,在提升纪律研讯的独立性和公信力之余,保留医委会的监管角色,维持专业自主。做法可以参考“英国医学总会”,完成投诉调查后,会将有需要召开研讯的个案转交“医疗审裁处”;每当接获转介,审裁处就会从300人名单中挑选3人组成审裁庭,至少包括1名医生和1名业外人士,主席就通常具备法律背景。
陈凯欣在动议发言中亦建议增设覆核机制,如投诉人不满研讯结果,可要求成立新的审裁庭检视原本的裁决,“唔好好似今次投诉15年的脑瘫案,要政府出声同社会高度关注后,医委会先至重启程序。”不单止是裁决,她认为初侦会亦有权驳回投诉,所以亦需要有覆核机制,投诉人可要求指派另一名调查员重新审视证据,形容此做法新加坡在2022年已经开始实行,容许投诉人和医生就住佢地的初侦会程序的结果,在14日内提交覆核申请。
正如局长喺呢个议事厅所讲:“改革如果唔到肉,系达唔到效果。”除了收费改革“入肉”之余,我亦期望对医委会改革亦要到肉,令医委会真正加能够履行“行公义、守专业、护社群”的宗旨。
陈凯欣指过去接近30年,医委会改革一讲再讲,终于在2018年落实修例,目标将整个投诉处理程序,由6年缩减至2年。不过,申诉专员公署报告揭示,过去5年完成研讯的个案入面,只有大约两成在2年内完成;超过一半需要3年或以上,有10宗更加超过10年,可见当年的改革效果不似预期。
第一,陈凯欣指投诉零支援。现时投诉人作出投诉时,需要自己提供大量资料;虽然医委会使命“行公义、守专业、护社群”。但现时制度下,医委会无责任协助投诉人,以至即使牵涉人命的个案,亦不会提投诉人要给予甚么资料,或者可以从何处取得相关资料。所以对一般市民而言,投诉的难度相当高。
多年前张崇德夫妇长子夭折案亦引起好大争议,佢哋多次向医委会投诉,都话资料不足而拒绝受理。虽然呢单个案发生后,已经经历过2018年的改革,但系依家医委会仍然系唔会问你、提你、帮你。
陈凯欣在原议案建议成立专责调查队伍,就每宗个案指派1至2名调查人员,协助搜集资料和证据;而调查人员其后会向医委会的初步侦讯委员会提交报告,就个案是否需要继续跟进作建议,协助初侦会决定。
参考其他地区,英国和澳大利亚都会在接获投诉后,委派人员处理调查。“英国医学总会GMC”设有调查主任职系,毋须医学或执法背景,但会由总会提供相关培训;当接获投诉后,总会就会委派1名调查主任跟进和写报告,协助判断个案有否需要转介研讯。陈凯欣指设立调查专队除了可以平衡医学知识不对等,调查结果更可支援医委会作出决定,加快投诉处理效率。
第二,陈凯欣指投诉过程同进展尤如黑洞一样,非常不透明。很多时投诉人不知自己在等甚么,甚至当他们主动去问,都无人会给予答案。已故女童周天瑜2020年接受恶性肿切除手术后成为植物人的事件,天瑜爸爸在2021年4月向医委会投诉后,秘书处未曾主动联络过佢;直至两年半后打去秘书处问,得到一句话“专家睇紧报告”,再问下一步会如何,就指要等专家看报告,“专家要睇几耐呀?唔知㗎。”两年又过去,再次“杳无音讯”。
第三,陈凯欣指研讯机制未符公众合理期望。从事实可见,现时绝大部分的研讯裁决,即使判处医生除牌,亦会缓刑执行。对于公众和投诉人来讲,罚则观感上有欠公允。如果投诉人不满意裁决,唯一上诉的方法是申请司法覆核,门槛极高。
她建议设立独立审裁机构纪律研讯,并将裁决交由医委会确认和颁布,在提升纪律研讯的独立性和公信力之余,保留医委会的监管角色,维持专业自主。做法可以参考“英国医学总会”,完成投诉调查后,会将有需要召开研讯的个案转交“医疗审裁处”;每当接获转介,审裁处就会从300人名单中挑选3人组成审裁庭,至少包括1名医生和1名业外人士,主席就通常具备法律背景。
医委会作为医生专业监管机构,系应该反映社会期望和医生专业发展,我认为,在维持专业自主的原则下,医委会系应该加入更多业外成员,尤其是病人代表,以助医委会履行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