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栢芝涉违约 被要求提供讯息却称电话跌落厕所 张助理否认隐瞒

撰文: 陈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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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人张栢芝被指违约案续审,张的经理人兼私人助理周静仪(Emily)今(10日)在高等法院续接受原告律师盘问,律师指,周早前曾向原告播放一段在群组内的录音讯息,但只播放原告一方的话,没有播放周等人那边的回应。律师指他们曾要求周披露其余录音讯息,但周不久后称:“电话跌咗落厕所。”又称维修后电话永久损坏,无法再读取讯息。律师质疑,周为保护张栢芝而刻意隐瞒该部份讯息,周不同意,又称电话弄湿后有立即吹干。

原告为余毓兴、AEG Entertainment Group Limited,被告为张栢芝。余称他在2011年7月至2012年5月,曾与张签下《全球独家经理人合约》及有关两份涉及电影的合约,要张参演6部电影,指张违约未履行要求,因而索偿1276万。张指该些合约属伪造,辩称从无与余签下该些合约。

周静仪(中)被指在原告要求提供录音讯息后不久,便称电话跌落厕所,周否认是为张栢芝隐瞒,强调有尝试吹干部电话。(陈蓉摄)
张栢芝早前供称,她只承认新亚洲是其经理人,强调没有与任何人签署经理人合约。(陈顺祯摄)
张栢芝因购买中半山世纪大厦单位,需4千万找尾数,她因而与原告余毓兴签下合约。(陈顺祯摄)
原告余毓兴(右)称在2011年7月曾与张栢芝签下全球独家经理人合约,并指张未有履行合约,故向张追讨逾1.2千万元。(陈顺祯摄)

原告指张想余先付400万

代表原告的律师问周静仪时指,张栢芝一直表示未有收取276万,但根据周发送给余的电邮,周曾要求余准备预付合约,似乎张想余先缴付400万。周不同意,指余曾答应预支张400万以安排5个活动。

周称一直由新亚洲支薪

周另指出,在2011年7月4日后,她一直由新亚洲,即张称她当时所签下经理人公司支薪,每月薪金为6万元,再加2%佣金。原告方指周每月会收取2%的顾问费(consulting fee)。在2014年3月,张栢芝参加内地节目《妈妈咪呀!》后,张获分成的费用为5万多元,由新亚洲支付。周同意在新亚洲2013年清盘后,其收入仍然由该公司支付,故2014年7月24日,她虽知道公司已清盘,但没想过她是否仍是员工这问题。

律师质疑周未披露其他录音内容

原告律师续指,周与余毓兴,及余的胞弟余毓明,曾在一个微信群组中交流录音讯息。惟原告指周只播放原告的录音,但无播放周等人一方的录音。原告律师问:“你系咪有心避开5月16嘅录音内容?”周称没有特别原因,又指当初只想显示余曾瞒骗张栢芝。

周称电话跌落厕所后有立即吹干

原告律师续指,其团队曾要求周静仪披露其他录音讯息,但周不久后表示:“电话跌咗落厕所。”周称她事后有立即把电话吹干,并于翌日送去维修,惟其电话被证实永久损坏后,便随即通知律师。

原告质疑周刻意隐瞒

原告律师质疑,周表示“电话跌左落厕所”,无法提供录音是谎话,因为录音对张栢芝不利,故周刻意隐瞒,就如她早前在庭上所说,是为了保护张栢芝,周不同意。

案件编号:HCA1227/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