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丫海难|家属批死因庭裁决侮辱、偏袒海事处 绝对划唔到句号

撰文: 吴美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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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年前发生的南丫海难导致39人死亡,家属一直坚持追究,要求召开死因庭。13年后,死因裁判官周慧珠连续两天读出裁决,她指船厂无建水密门并非疏忽,又指家属提出建议海事处每年核对图则属“事后孔明”及“不切实际”。昨日(22日)有家属闻言愤然离席,之后亦未有听毕裁决。
三名家属代表今早(23日)在电台节目中指,事件“绝对划唔到句号”, 认为死因庭的裁决是一个“侮辱”,令人极度失望。有家属指,本想透过死因庭找出真相,去解开为何当年船只快速沉没等疑问,但裁决“完全解答唔到”。他们指会继续商讨后续计划。

【南丫海难・专页】

梁淑玲说,裁决为家属带来“十万个问号”。(郑子峰摄)

南丫海难发生在2012年10月1日晚上,当时124名港灯员工及家属乘搭船只“南丫四号”,从南丫岛出发前往维港观赏国庆烟花,惟船只启航不久后,被港九小轮“海泰号”撞穿船身,因船内未设水密门,令船身快速入水,并在118秒,即两分钟内沉没,最终导致39人丧命。

事件虽在2013年作过独立调查,但家属指针对船只隐患未有处理,一直坚持召开死因庭,3位家属曾入禀高院要求召开,最后在2023年上诉得直。死因研讯于去年5月召开,当中亦有讨论为何“南丫四号”未有安装水密门,及为何海事处多番检测亦未有发现。

死者家属梁淑玲称,对死因庭裁定39名死者“非法被杀”,觉得并不意外。(黄宝莹摄)

家属代表梁淑玲今早在商台节目《在晴朗的一天出发》中表示,相信曾有百多人上过“南丫四号”, 但到头来没有一人发现船只缺少水密门,他们都以为别人做了检验,“唔系你做咗咩,我以为你做咗㖞”。

梁淑玲表示得知后“已经好嬲”,但最令她愤怒的是,在13年前的报告已知船只缺少水密门,但“冇人讲到水密门点解消失”,而裁判官指不需要理会,“有水密门都会沉”,可是庭上家属或海事处请来的专家证人都指有水密门对船只沉没状况会有影响,“唔明点解官话有冇门都冇影响”。

她续说,船只设计图应该好多人看过,但年检,两年一检等都没有发现少了水密门,对此并不理解。梁淑玲又说,在8次年检中,海事处人员“都系攞一张纸,冇图则冇表,两手揈揈上船,行一个圈”便了事,质疑“点解唔揾个师奶行上去”。

南丫海难死因裁决期间,死因裁判官提到海事处情况时,认为家属提议的做法不可行亦不切实际,死者家属对裁决表示失望。(郑子峰摄)

她亦对裁判官指如果家属要求每次年核对图则是“不切实际”,因海事处人员工作繁忙的说法感到不满,“系咪大家安全就摆次等呢?”梁淑玲认为,裁判官指遇难者属非法被杀意义不大,家属想知道的是“点解被杀”。她另质疑财利船厂在庭上承认不懂得用计算程式,“点解仲可以有牌继续航行,继续造船”,而当海事处验船没有能力找出错漏时,“安全由边个把关”。

梁淑玲认为事件“绝对划唔到句号”,指死因庭开了44庭后得出这个结果是“嘥咗纳税人钱”,家属会讨论后续行动。她又说,家属只是升斗市民,“玩咗13年,呢两日心力交瘁”,而且家属要靠法缓,如果自付律师费等将会是天文数字,指“法律唔系我哋呢啲穷人嘅玩意”。她特别提到要感谢前立法会议员涂谨申,当年事故后便即协助家属。

家属对裁决表示极度不满。(郑子峰摄)

另一家属徐志盛则指要澄清遇难者非法被杀的结论早在2015年,两名涉事船长误杀罪成时已确定,死因庭只是复述当时判决。他指,死因庭意义对家属的意义,是他们可以透过代表律师问问题去参与,但最终裁判官的判词,令他觉得裁判官指“你哋班友仔其实系不切实际”。

他认为裁判官指海事处工作繁忙,“唔系合理化疏忽理由”,而且裁判官指船员工时太长与事件无困果关系,是自相矛盾,感觉是在偏袒海事处,并不公平。他又称“冇估到(裁决)咁一面倒”。

南丫海难死因裁决期间,死因裁判官提到海事处情况时,认为家属提议的做法不可行亦不切实际,有死者家属愤然离席,图为家属徐志盛。(郑子峰摄)

徐志盛续说,死因庭14项建议中,明确指出海事处有责任维持海事安全最高标准,他认为要达到最高标准“就系样样嘢做到足”,但海事处人员“验船唔依图则”,结果令“南丫四号”上的人没时间逃生,座椅螺丝松脱,以致乘客被杂物压住。他质疑海事署凭肉眼验船,是验不出问题,“点样释除公众嘅疑虑?”

被问到会如何总结,徐志盛称事件未完难总结,“13年仲未玩够(家属)”,又指一到国庆就会想起事件。

家属赵炳全对裁决感不满。(郑子峰摄)

事发时在船上的赵炳全则指“判词好离谱”,回想起都觉得当年“南丫四号”“冇可能沉得咁快”,本想透过死因庭找到原因,“但解答唔到”,而且已有不少专家在座上指,如有水密门会令船沉没速度断小时计,或者有更多人可以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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