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妇勒索已婚情夫260万 辩称发片为寻人 官斥侵犯私隐囚52月

撰文: 陈晓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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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容师疑不满与已婚金融业男董事的一段情无疾而终,更在通讯软件上把她“拉黑(封锁)”,涉制二人合照影片放上网,指男董事欺骗感情,并扬言“一镬熟”,及勒索他260万元。美容师自辩时称发片为“寻人”,又指男方曾承认会照顾她一世。她早前被裁定勒索和起底等6罪成立。暂委法官徐绮薇今(28日)判刑指,女被告严重侵犯事主私隐,操控事主的恐惧和弱点施压,使对方的名誉和家庭受到深远影响,就6罪判监4年4个月。

女被告李燕林,45岁,美容师,需普通话传译。她被控4项在未获同意下披露个人资料及两项勒索罪。在未获同意下披露个人资料罪她于2022年5月至2023年3月间,未获X同意下披露其个人资料,包括姓名及容貌,意图令X或其家人蒙受伤害。两项勒索罪指,被告于2022年5月,以恫吓的方式要求X交出60万元;及在2022年6月以恫吓的方式要求X交出200万元。

身型略胖的女被告李燕林称,在按摩院见事主X与另一女子一起,她认为X不作解释并提出分手,令她觉感情受骗。(陈晓欣摄)

被告曾向X索生活费每月4万

已婚男事主X作供时透露,他在2017年认识被告,两人2020年发展婚外情。X称疫情期间X向他索生活费每月4万,其后他又转了80万元给被告还内地房贷。被告之后称要一部保时捷汽车,X愤而未有理会,之后有一段时间没再联络。他后来知被告已离港,认为两人关系已感情骗子

发片出事主名及样指他是感情骗子

及至2022年3月,X开始不断收到被告发讯息要求见面,如X拒绝则后果自负,X未有理会。惟同年5月,X收到朋友传给他的Youtube影片连结,惊见他与被告的合照被剪辑成影片,包括为X庆生、二人外出食饭的合照等,影片列出X的姓名,指他是“感情骗子”。

被告初要求60万之后提高至200万

X找助手联络被告,得知被告承认是她做的,并要求见X,一度下架影片。惟同月被告再向X索取60万元,X还价30万元。两人后来见面,被告提出收200万元才会收手,X闻言称“黐线”和没可能,改为提议若被告肯签保密协议,便会付她一笔钱。

X付100万求删片惟之后影片再现

被告签协议后,X开出100万元本票作为“和平分手费”,条件是被告需要删除影片和不公开二人关系,被告遂删除影片。惟同年9月,X获银行告知其个人资料在网上被泄漏。X查证后发现YouTube上有影片公开他与被告的多张照片,X认为只有被告会做这些事,被告或怀恨在心,不满未获200万元,想“一镬熟”而再上载影片。X表示当时他“见唔到完嘅一日”,终决定报警。

被告辩称投入全部感情去爱X

被告自辩指时,她与X交往时不知对方有老婆,否则绝对不会跟X开始。她在3个月后才知情,感到很伤心,因为自己:“投入全部感情来爱他。”X向她表示不能离婚,但承诺会照顾她一辈子。

被告称制X影片为寻人

被告称,她在内地回港后无法联络X,并遭“拉黑(封锁)”其通讯软件,所以她把两人的合照制成影片并放上网,目的只想X再找她,别无他想。后来X留意到影片并约她见面,表示老婆发现婚外情,他暂时不能见被告,但会继续照顾她,被告同意。

见X与另一女子一起再把片上网

被告称,她在6月于按摩店工作时撞见X与一名女子一起,当她很气愤,当时气得发抖站不稳,X说他当日去了医院探病,质疑:“为甚么他说不能见我,可以三更半夜跟其他女人一起?”,故在2日后再将合照片段放上网。

案件编号:DCCC 842/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