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岁少女涉与5男性交 科大生称纯补习试堂 事主却分享其性经验
14岁少女涉与5男非法性交案(HCCC94/2025),今(25日)在高等法院续审。科大生今(25日)出庭自辩。
科大生称,在家中为女童试堂补习而已,没发生性行为,被捕后误信警员称认罪可判罚款。控方质疑,被告在香港土生土长的大学生,竟信非法性交可判罚款?被告称:“我信。”又称他没想过警方会骗他。
与X分享大学生活 X却分享性经验
科大生吴启正供称,他案发当日在家中房间为X试堂补习,他亦分享大学生活,并展示科大的T恤给X看。X则分享性经验,吴称感到尴尬,故没理会X,其后X自行离开,二人没发生性行为。吴称,他与X其后没再联络,他认为自己不太适合做补习。
吴称不想坐监和停学才与警方合作
吴称被捕当日,警方以与未成年少女发生发生性行为罪拘捕他,有警员揿低他问:“𠮶个女仔得14岁咋,你有无同佢XX?”并指事主指控吴:“做咗2次。”吴称:“而家唔认都冇用㗎啦。”警员又指吴提出以补习换取性交。吴称他当时既惊慌又无助,问警员:“如果我认使唔使坐监?”有警员称:“无咩嘢嘅,你交埋罚金,下昼就走得啰。”吴称不想坐监和停学,因此决定合作,才在被警诫时说:“我知佢未够16岁,但佢系愿意同我搞嘢。”希望顺从警方以便获释。
指警员曾称:录口供㖞识做啦
吴续称,他被押往警署后须进行录影会面,警员带他走后楼梯前往房间,期间有警员称:“录口供㖞,你识做啦。”吴点头。吴称他为了获释而在会面虚构曾为X补习,又指二人有性交和口交。吴至下午交了保释金后离开警署。
控方质疑吴竟信罚款可了事
控方质疑,吴在香港出生长大,当时读大三,竟会相信警方称“衰11”可以如乱抛垃圾般罚款了事?吴回答:“我信。”又解释他无法律知识,并称:“估唔到警方会呃我。”
吴指说一次较符合现实
控方续问,为何警方告知吴指X曾称吴“做咗2次”,及“射咗2次”,吴在会面则只说:“做咗1次。”没有顺从警方意思。吴称当天与X见面时,吃饭用了1小时,加上补习和聊天的时间,若说性交2次的话,并不合理。法官问吴是否因为时间关系,性交1次会比较符合现实,所以那样说?吴同意。
官指被告说法似当自己是客人
控方指吴在会面加插口交情节,形容X:“提供口交服务。”法官亦质疑吴的用词为何那么“文雅”,仿佛当自己是客人。吴称他无以解释,表示提供口交服务无异于X为他口交,无贬损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