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五规划|洪水桥“退地”敲响警钟 北都土地政策能否深化改革?

撰文: 周伟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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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长官李家超发表的《香港第一个五年规划》及《施政报告2026》,以北部都会区为土地及产业政策的重心。最近两年,北都重镇之一的洪水桥新发展区,接连出现发展商不愿兴建中心区商业楼面,多番推迟原址换地,最终罕见地选择地皮交还,由政府收购,这不仅反映传统依赖公私营合作发展新市镇的模式已踢到铁板,迫使政府寻找新方式发展北都,也暴露出本港既有土地政策的深层次漏弊。
洪水桥的四幅商业地王,有两幅已按每平方呎1,043元的收地价售回予政府,库房为此支出约6.2亿元。然而,发展商20年前的收地成本远低于政府的补偿价,扰攘多时“躺平”放弃开发,仍能获利离场。本届政府表明要“重夺土地主导权”,积极行使法律赋予的权力收地发展,但洪水桥的拉锯揭示,僵化的收地补偿机制沦为囤地者无风险套利工具。北都发展关乎香港长远福祉,有必要进一步重新划定私人利益与公共利益的边界,透过更积极规划手段引导资本流向符合社会需求的发展项目。

地产建设商会主席梁志坚。图为他于2023年1月见记者。(资料图片 / 张浩维摄)

梁志坚:农地成本呎价平均数百元

地产建设商会主席梁志坚接受《香港01》访问时坦言,主要发展商在北都持有的农地,成本价平均约每呎数百元,通常是最后一块“拼图”较高。谈及政府收地价能否调低,他表示近年已减价,不同发展商有不同心态,不予置评。他点出发展商的现实考量:“住宅最终售价就算低一点,都一定卖得出,但商业项目则不同,现时不确定是否能卖出,往往都要守,而洪水桥就是那个要守的区份,发展商对商业楼面仍然非常谨慎,除非附近有大型政府及私人建设,否则有发展商宁愿卖回给政府,因为建筑费贵过地价。”

洪水桥商业地王触礁时序

2004年起

两大发展商开始买入洪水桥大量农地

2021年10月

政府提出兴建北部会区,“洪水桥/厦村新发展区”成为重点发展区

2024年2月1日

洪水桥市中心第32A区、第32B区、第32C区、第32D区被政府划为商业用地,亦被纳入原址换地计划,发展商补地价便可改变土地用途,发展商业设施

2024年7月

发展商提出原址换地申请

2025年3月底

发展局推迟原址换地申请完成期限至2025年12月底

2026年1月1日

申请完成期限再延迟至2026年6月30日

2026年6月

发展商撤回第32A区及第32D区原址换地申请,政府以每呎1043元地价收回土地

2026年6月16日

发展商向城规会申请,将原本规划在第32B区及第32C区兴建的商厦,部份楼面面积改为住宅用途,暂排期于10月底审理

公私营合作发展新市镇成效不再

回顾历史,香港一直以公私营合作发展新市镇,会先在规划层面订出新市镇内不同地块的用途。发展商原本已透过并购,手握分散于同一地区的多块农地,再透过补地价方式合并成新地皮,并根据政府订出的用途发展,是为“原址换地”——地段不变,变的是土地用途。过程中,政府可能会附上部份官地,为发展商“补完”地皮中缺失了的部份。

在人口急速增长、住宅需求殷切的年代,这种以兴建住宅为主的模式,令各大发展商如鱼得水,与劲府各取所需,发展出多个大型新市镇。然而,北都肩负产业主导的重大历史责任,土地开发的复杂度与规模皆前所未见,当市场无法自我修正,旧有模式的弊端便表露无遗。

发展商看淡洪水桥商业元素

目前,北都范围内主要兴建住宅的古洞北、粉岭北、元朗南等发展区,沿用旧模式暂未遭遇大问题,只有零星几块住宅用地的补地价金额与发展商谈不拢,需政府出手收回。相比之下,在商业及产业元素较重的洪水桥/厦村新发展区,政府照办煮碗发展,却是踢到铁板。

2026年9月16日,正在兴建中的港铁洪水桥站。该处位于北部都会区(北都)计划中。(黄伟民摄)

根据本港铁路发展蓝图, 洪水桥将不仅设有预计于2030年完工的西铁车站,亦是港深西部铁路香港段的头站,连接深圳前海。在港深融合发展大趋势下,洪水桥地理位置优越,,政府一直希望洪水桥站一带可成为亮丽的商业中心区,奈何踏入后疫情年代,商厦及商场的商业物业租售价格下滑,全港多区的空置率都高企,发展商因而抗拒于北都发展新商业物业,向政府提出修改规划的诉求。

洪水桥商业地王收购时序

洪水桥市中心商业地

发展商/业主主要买地时间

买地呎价

买地成交价

政府总收购价

第32A区*

38.06万平方呎

2004年

约300元

约1.1亿元

约4亿元

第32B区**

14.75万平方呎

2006年

约350元

约5200万元

未落实

估计1.54亿元

第32C区**

41.16万平方呎

2005年

约300元

约1.2亿元

未落实

估计4.3亿元

第32D区*

24.52万平方呎

2004年

约300元

约7400万元

约2.55亿元

总数

118.49万平方呎

约3.6亿元

约12.39亿元

“躺平”弃发展权 售回予政府

原订会成为商业中心的洪水桥第32A至32D区,总面积逾118万方呎,可说是该发展区的“地王”。四区土地本为农地,由发展商持有,并于2024年2月被纳入原址换地计划,发展商只要完成申请及补地价,即可作商业发展。

2024年5月,有发展商向传媒放风,指政府若不将洪水桥核心区原有的40%商业楼面,改成住宅楼面,并容许延长原址换地限期及分期补地价,便放弃换地,宁可收取政府特惠补偿(本年10月1日起为每呎农地1,134元),将土地售回给政府。

换句话说,即是“我将地交还给你(政府),你找别人兴建”。主要发展商不自行发展地皮,变成小业主般待政府收地,是香港开埠以来罕见。政府其后作出调整,延长原址换地申请完成限期,又让步容许发展商申请将洪水桥新发展区最多两成的非住宅(商业)楼面面积改为住宅用途,但前提是不影响新发展区的产业定位,并由城规会把关是否批准。

多番延长限期 政府再招标需时

换地申请限期一再推迟,扰攘两年多,临近限期有发展商将土地交还给政府,也不愿兴建北都商厦。今年6月,恒基及新鸿基地产撤回原址换地申请,交还洪水桥第32A区及第32D区,总面积达62.58万方呎的土地,政府共向有关发展商及其他业主(发展商并不拥有整区地皮)支付约6.5亿元。

北部都会区首个片区试点——洪水桥片区,项目涉及住宅、产业及公共设施等多类型发展,总土地面积近11公顷。(项目效果图)

上述两个发展商及其他业主持有的第32B及32C区,亦正向城规会申请将部份数面面积改为住宅,尚待审批,如发展商最后仍决定交还土地,估计政府将需总数支付约6亿元收地。

政府不仅要承担收地开支,另一方面亦要重新评估市场承接力,找合适时间招标,又要另觅有能力的发展商。洪水桥港铁站及港深西部铁路分别预计于2030年及2035年通车,如今上盖及周边商业群能否如期落成已成疑问,无可避免地拖慢了北都日夜兼程的开发时间表。

洪水桥首个片区中资主导

香港传统展商习惯投资资金回笼快的住宅项目,眼见商业物业市场前景不明朗,利用仍有不少套利空间的收地补偿机制及早“抽身”,符合企业理性。但从社会整体利益考量,政府多番让步,仍无法成功争取发展商配合推动大型规划,突显过于依赖所谓市场机制的弊端。当政府引入新机制,以“片区开发”模式推动北都发展,问题更为明显。

洪水桥/厦村新发展区用地

洪水桥/厦村新发展区首个“片区开发”项目,今年8月由六家企业组成的财团中标,包括中海外、招商局、华润、中旅、京东、信和共六间企业,当中港资只有信和,其余多个港人熟悉的发展商,全部不见踪影。

未来新田科技城及流浮山等包含大量非住宅楼面的项目,或将面临同样的市场冷遇。可是,北都的战略定位不可能妥协,政府绝不该为了迎合单一市场主体的胃口,让其沦为另一个睡眠社区。

2026年9月17日,行政长官李家超到立法会出席“香港第一个五年规划及2026年施政报告行政长官互动交流答问会”。(方承恩摄)

政府目前是根据《土地收回条例》,以第一级别农地“因发展用途所需”的特惠补偿价,2022年5月最高峰为每平方呎1,510元,到今年4月减价至1,043元,10月1日起回升至1,134元。主要发展商愿以此价将洪水桥商业地推回政府,证明这是一个可以为股东接受,甚或带来满意利润的价钱。事实上,《香港01》翻查资料,现时沦为发展商“弃地”的洪水桥市中心商业地王,约于2004年的收地成本约为每呎300至350元,换言之,现时让政府收地,账面仍有约两倍的利润。

既然发展商“躺平”,手持土地又无意发展,政府是否应用此高价补偿收地?

洪水桥商业地官商角力

发展商三诉求

政府让步

将原先1,000万平方呎商业楼面,40%可改作住宅或混合用途。

发展商可申请将最多不超过20%的非住宅楼面面积改为住宅,由城规会把关。

要求容许分阶段补地价。

有关改动须通过技术评估。

要求延长原址换地申请约一年。

批准前提是不影响新发展区的产业定位。

趁大学城扩容之机 重拾主导权

政府早前公布北部都会区大学城的核心校园区范围,已由原本约100公顷扩容至300公顷,而整体大学城区及其周边产业和社区的总规划面积更超过1,000公顷。政府要将大学城有序扩大至包含“科技空间”、“产业空间”和“城市空间”的融合布局,既然地产商基于商业考量无意参与产业建设,政府理应趁此契机,大刀阔斧改革收地机制。

政府的角色从来都不是自由市场中袖手旁观的“啦啦队”,而是维护社会整体利益的“守门员”。面对私利与公益的矛盾,政府不能以“尊重市场”为由而无所作为,必须依法主动介入,重新划定私人利益与公共利益的边界。唯有政府切实履行其保障社会整体利益的根本责任,北都的产业转型愿景,才能真正从蓝图走向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