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片破局|“安全带之乱”三部门高危孭镬 立法原意现“罗生门”

撰文: 潘耀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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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都希望大家认清事实,乘搭公共交通要佩戴安全带,很多国家地区实行多年。” ── 特首李家超为强制戴安全带降温之际,前议员江玉欢一帖激起千重浪,揭发法律条文出错,市面行驶的巴士都不受规管,最终推出六日叫停。今次法例虽“短命”,但避免日后检控个案上到法庭时脱罪,令政府尴尬的局面。听闻,果断叫停法例的都是特首本人,要求官员承认问题,绝不可硬撑“无问题”,为“安全带之乱”划上“休止符”。

今次立法原意闹“罗生门”,局长解话法例并非只想规管新登记巴士。不过,翻查记录,当年运流局及运输署官员多次说只规管新巴士,有政府中人以一原因向我们解释新旧巴士纳入强制令才是真正原意。众说纷纭,可以肯定的是官场普遍对上而下失误“走漏眼”大感愕然,行会召集人叶刘淑仪点名运输及物流局、运输署、律政司要问责。政界都对追究责任有呼声,希望查出凶手,检讨不再犯。《香港01》整理事件来龙去脉一片破局,希望还原真相。

强制巴士乘客佩戴安全带的新法例生效不足一周,由于法例“不足之处”,令1月25日之前登记的巴士不受限制。在2月1日所见,有乘客仍扣安全带,有的则没有。(廖雁雄摄)

史无前例新法例实施六日暂缓

史无前例,一条法例实施六日后,暂缓原因竟是经审议和刊宪的法律条文不符立法原意。所说的是强制巴士乘客配戴安全带的新例,先是屡屡出现执行混乱,孕妇、长者、小孩扣上安全带有困难,其后在本身是律师的立法会前议员江玉欢揭发下,才发现条文只适用于1月25日后的新登记巴士。

强制巴士乘客佩戴安全带的新法例生效不足一周,由于法例“不足之处”,令1月25日之前登记的巴士不受限制。在2月1日所见,有乘客仍扣安全带。(廖雁雄摄)

强制戴安全带法例未能涵盖市面巴士

据了解,九巴、龙运、城巴、新大屿山巴士1月25日后都未有新登记巴士,换言之不涵盖目前市面上行走的巴士。不少官场中人大感愕然,为何政府内部没人指出问题,反而是一名前议员发现。

2025年9月18日,立法会法案委员会审议强制戴安全带法例。(立法会直播)

多名法案委员会议员承认“走漏眼”

这条“先订立,后审议”的法例,去年9月18日于立法会法案委员会两节会议便完成讨论,共历时3小时4分钟,要留意的是,当时焦点去了捆绑式交上立法会、针对规管的士司机驾驶时车头最多放两部电话的法例,江玉欢、民建联陈恒镔、实政圆桌田北辰在内多名法案委员会成员都承认“走漏眼”,低估民意反弹。不过,最终煞停法例的是条文也“走漏眼”有错。

制定巴士安全带法例的运输及物流局以及律政司,未能察觉只适用于“新登记”巴士的限制放进条文之中,造成巨大执法真空,未能规管市面上正行走、全部均是早于1月25日前登记的巴士。

强制戴安全带法例暂缓,由特首李家超果断决定。(资料图片)

李家超果断要求官员处理 局长:不符立法原意

据了解,李家超在内部会议上态度鲜明,要求团队必须“果断处理”,表明有问题就要承认、就要处理绝不可以硬撑说“无问题”,他更要求相关官员即日处理。之后,运输及物流局局长陈美宝见记者承认草拟法律条文时在“技术上的不足”,以致未能完全反映“立法原意”,认为情况是不理想。

2022年7月15日,运输及物流局就强制戴安全带法例咨询立法会,当时副秘书长麦震宇指,建议将新例涵盖新登记的巴士。(立法会直播)
2022年7月15日,运输及物流局就强制戴安全带法例咨询立法会,当时副秘书长麦震宇指,建议将新例涵盖新登记的巴士。(立法会直播)

“立法原意”是甚么? 2022年官员:涵盖新登记巴士

简单一句“有不足”,其实重点在于未交代为何没发现不足?当时有份审议的江玉欢否认发鸡盲,称“立法原意最初只涵盖新车”。

究竟“立法原意”是甚么呢?回带去到2022年7月15日,运输及物流局咨询立法会时,当时副秘书长麦震宇指,建议将强制安装及佩戴安全带的要求,涵盖新登记的巴士所有乘客座位,要留意他指的是“新登记”。

2025年9月18日,立法会法案委员会审议强制戴安全带法例。运输及物流局副秘书长麦震宇指强制安装及佩用安全带的规定,扩展至所有新登记的巴士。(立法会直播)

三年后同一官员:涵盖新登记巴士

三年后,去年9月18日,同一名官员上立法会就审议附属法例解话,都是说“将强制安装及佩用安全带的规定,扩展至所有新登记的巴士,生效日期是2026年1月25日”,同场的运输署总工程师说法都一样,指1月25日新登记巴士都要配有安全带如,这些座位有安全带就要戴。

2025年9月18日,立法会法案委员会审议强制戴安全带法例。运输署助理署长区家杰的说法与运输及物流局副秘书长麦震宇不同。(立法会直播)

运输署官员说法不同:见到有安全带都需戴

不过,同样来自运输署的助理署长区家杰,同场的说法有些分别。他说1月25日开始当乘客登上公共交通工具,见到座位有安全带,他就有责任为了自身安全都需要佩戴。

强制巴士乘客佩戴安全带的新法例生效不足一周,由于法例“不足之处”,令1月25日之前登记的巴士不受限制。在2月1日所见,有坐上层前排乘客如常佩戴安全带。(廖雁雄摄)

原意只规管新登记巴士? 官场中人否认

究竟原意会否只规管新登记巴士,既然被揭发便将错就错,修改为规管新旧所有巴士呢?有官场中人指这个可能性不大,乘客不可能每次上车时翻看巴士车头文件,才知悉巴士是否强制戴安全带,即使事件闹上法庭,脱罪机会大,因超出一般市民的认知和期望,应该不是立法原意。至于为何出错,都是指一言难尽,涉及很多人。

1月30日,强制巴士佩戴安全带的新例出炉六日暂缓,运输及物流局局长陈美宝见传媒交代事件。(梁鹏威摄)

分析两个出错可能性

有议会中人坦言当时政府的确如此解说,只不过按常理乘客上车前不会花时间去翻查车头证件,或问司机巴士是哪段时间登记,然而当时没有议员提问相关范畴。

有在政府做过、熟悉运作的人解读两个可能性,一是官员、议员集体“鬼掩眼”心里想了、当成写了法例以为是规管所有巴士,原来只涵盖新巴士;二是律政司明知有问题,不提出建议,运流局又没发现有问题。

1月30日,强制巴士佩戴安全带的新例出炉六日暂缓,运输及物流局局长陈美宝见传媒交代事件。(梁鹏威摄)

“三个和尚没水喝”论

“一个和尚挑水喝,两个和尚擡水喝,三个和尚没水喝”这句民间说话意思是人少时责任明确、效率高,人多时当互相依赖或卸责,甚至彼此不合,最终得闹得没有水喝。

有政界中人认为陈美宝是最熟悉安全带法例来龙去脉的人,她自2017年起出任运输部门高官由运输署署长,到晋升为运输及物流局常任秘书长,近年成为运输及物流局局长。当署长转了两人,局长转了两人,陈美宝约9年来没离开过运输部门。陈美宝宣布暂缓法例当天解话指是“草拟法律条文时技术上的不足”。

1月30日,强制巴士佩戴安全带的新例出炉六日暂缓,运输及物流局局长陈美宝见传媒交代事件。(梁鹏威摄)

律政司依照政策局建议起草法律

一般而言,律政司依照政策局的建议起草法律条文,再交还局方审核和交由立法会讨论。有官场中人坦言,文件一定很多人审阅过,不只看一次,更至少两、三次。究竟是哪个环节出错,局方无交代那么是否应该展开调查?

叶刘淑仪。(梁鹏威摄)

叶刘:运输署、运流局、律政司官员应被问责

行政会议召集人叶刘淑仪认为,有份参与立法的运流局及律政司官员,以及负责执行条例的运输署官员,均应循现有公务员机制被问责。她认为政府及立法会应汲取教训,“形容个个都想着配合政府,是否快通过就是配合?”她强调议员有责任监督。

新民党立法会议员何敬康。(卢翊铭摄)

何敬康:按照公务员和立法会程序公平处理问责

新民党立法会议员何敬康表示,政府需要内部调查安全带事件,审视技术不足的原因,究竟是哪个环节出现问题,然后检讨改善不再出现同类事件。他说无论政府和立法会都有责任各个持份者都需要自我检讨,指调查的目的是找出错处,确保不再发生,但如果调查过程中发现的确有人需要问责的,则按照公务员和立法会既定程序公平处理。

田北辰。(王晋璇摄)

田北辰忆马时亨为“仙股事件”鞠躬承担责任

有份审议的田北辰说自己“睇漏咗”,愿意“孭飞”,惟指不是很多人愿意承认责任,包括运输及物流局或律政司,形容“一件咁虾碌嘅事竟然无人讲呢七个字‘我需要负上责任’”,指出错不是要“喊打喊杀”,至少承担责任汲取教训料大家也会“收货”。

马时亨在任官员期间,为“仙股事件”承担责任并鞠躬。(资料图片)

他说马时亨在任官员期间,有勇气为“仙股事件”承担责任并鞠躬,成为董建华政府推行问责制后,第一个公开道歉的问责官员,至今赢得尊重。

全国港澳研究会顾问刘兆佳。(资料图片)

刘兆佳:行政失误促政府调查

全国港澳研究会顾问刘兆佳表示,强制戴巴士安全带条文最终删除是一个行政失误问题,是适合推进行政问责制的案例。他建议政府调查了解哪个环节出现问题,因按程序律政司依照运流局的建议起草法律条文,再交还局方审核和交由立法会讨论,究竟最终实施情况和条文为何不符?他希望一个月可完成调查。

两大疑团要解答

他认为两大疑团要解答,并必须厘清责任谁属,一是推行政策时考虑不周全没预估各方面的困难;二是条文适用范围不清晰,是想一开始就全面实施,或今年1月25号新登记巴士才实施?搞清楚为何立法原意与条文不符,再厘清是谁的责任也不迟,估计“多数都有啲人孭责任”,举例内地遇到行政失误问题时也“肯定有人问责”。

强制巴士乘客佩戴安全带的新法例生效不足一周,由于法例“不足之处”,令1月25日之前登记的巴士不受限制。在2月1日所见,有坐上层前排乘客如常佩戴安全带。(廖雁雄摄)

全城因巴士安全带新例的变数弄得手忙脚乱,刘兆佳说北京肯定不想见到这种情况,也不会好高兴,幸好事件没对社会造成严重伤害,他寄语负责审议法例的立法会议员应该要有常识,日后在处理政府法案是要落足精神,敢于提出不同意见。

言犹在耳,虽然港澳办主任夏宝龙强调行政主导,又要做到“支持政府不缺位,监督政府不越位”,不过也说立法会是社情民意的汇集地,认为立法会在支持配合监督促进政府更好施政方面,大有可为。今次事件是行政立法反面教材,政府有疏漏,立法会监督有缺失,社会期待良政善治如何发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