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团告业主|败诉讼费过百万 小业主埋单冀换法团:有人食紧饭盒

撰文: 赖卓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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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团告业主之二】湾仔富嘉大厦业主立案法团控告业主及租客没有清空平台杂物,阻碍大维修工程搭棚,索偿42万元。法官上月裁定法团败诉,批评其拒绝直接与业主沟通,把行政问题诉讼化,颁令法团支付控辩双方讼费。

随着官司落幕,巨额代价浮出水面——法团在今月业主大会上交代其讼费106万元,还未计及3名被告的律师费。有业主担心总额高达300万元,预计每户或要摊分约7万元,有人慨叹:“有人仲话食紧饭盒啊!”法团未有交代摊分方法,席间表示不同意裁决,声称被“屈”(诬蔑),计划上诉。

有业主表示因业权份数不敌“大业主”,业主大会沦为“一言堂”,反对打官司的声音被淹没。如今面对花尽积蓄供楼及大维修后,又要为打官司“埋单”,有业主计划向民政总署求助,希望撤换法团。

【屋苑乱象・专页】

近50年楼龄的湾仔富嘉大厦,法团向土地审裁处入禀控告其中三户业主及租客,分别指他们不配合大维修及僭建导致工程延误。(杨凯力摄)
近50年楼龄的湾仔富嘉大厦,法团向土地审裁处入禀控告其中三户业主及租客,分别指他们不配合大维修及僭建导致工程延误。(杨凯力摄)

法团2023年入禀土地审裁处控告一个单位的三名业主及租客,指控单位平台上的杂物阻碍工人搭棚,追讨42万元赔偿。法官高丽莎去年12月裁定法团败诉,指承办商从来没有要求清空平台,工人亦曾成功进入平台并且搭棚。法官又批评法团秘书自以为站在道德高地,但事实上是“官僚主义的无能”,拒绝与业主协调,以诉讼手段加剧争议,造成不必要的开支。 (另见稿)

法官颁下判词后,《香港01》记者两度到访富嘉大厦向10名住户查询,大部分人称不知道法团曾与业主打官司。少数知情的业主不知道法团败诉,亦不知道法官颁令法团支付控辩双方讼费。

苏女士知道法团曾召开特别业主大会,议决是否入禀控告涉事业主及租客。她虽然不支持,但没有出席,因自觉无法动摇结果。(杨凯力摄)

有业主反对兴讼但没投票:知道出席都冇用

苏女士(化名)与丈夫住在富嘉大厦超过30年,她知道法团2023年4月中曾召开特别业主大会,议决是否入禀控告涉事业主及租客。她虽然不支持,但没出席会议。

咁多年都知道出席都冇用,都系一言堂,我哋人微言轻……去到有咩用。
富嘉大厦苏女士(化名)

“人微言轻”或可体现于业主所持有的业权份数。根据《建筑物管理条例》,业主每份业权份数相等于一票。翻查资料,富嘉大厦业权份数逾1,400份,有44户业主普遍每户只有18至25份。八个地舖所占份数较多,介乎37至105份,当中两个单位达100份。

富嘉大厦八个地舖所占份数较多,介乎37至105份,当中两个单位达100份。(梁鹏威摄)

小业主冀换法团不成功 忧摊分讼费耗尽积蓄

苏女士的丈夫认为,部分持业权份数较多的“大业主”倾向支持法团决定,惟不清楚具体原因。大厦去年曾召开业主大会选举新一届法团委员,他说不少“小业主”希望换新血,投票给其他候选人,惟集众人之力,业权份数仍不够多,最终现届法团主席连任。

法团败诉需支付控辩双方讼费,预计由业主摊分。二人虽然感到无助,却不知可如何应对,苏女士说:“真系要畀嘅时候都要畀㗎,都无办法㗎,如果唔系一阵佢吿埋我哋咁点啊。我哋都唔知道可以点样做啰。”

系香港做业主真系好艰难,我哋大厦个个有返咁上下年纪。系呀,层楼供完啦,又几十万维修,又唔知整过啲咩。维修完你又话有官司,我都唔知要夹几多钱……真系唔知,真系好惊。
富嘉大厦苏女士(化名)
大厦去年曾召开业主大会选举新一届法团委员,有业主希望换新血,惟集众人之力,业权份数仍不够多,最终现届法团主席连任。(梁鹏威摄)

业主质疑法团没提及诉讼费用 误导业主支持兴讼

反对打官司的业主李先生(化名)称,法团由2023年决定控告小业主开始,一直未曾提及诉讼可能涉及的费用、败诉的机会等。他忆述特别业主大会上业主不多,虽然有部分业主反对,惟业权份数不足以推翻决定,结果为513业权份数赞成,326份反对。他认为大部分长者业主未必明白一场官司的代价,法团未有交代清楚或误导他们作出决定。

如果你选择去土地审裁处告人,系会用几多律师费,金额大定细,其实呢个都好关键,令到所有业主去唔去告。
富嘉大厦业主李先生(化名)
富嘉大厦法团今年1月15日在湾仔活动中心召开特别业主大会,交代2A单位诉讼判决。(杨凯力摄)

法团月中开会交代判决 称被法官诬蔑欲上诉

法团今年1月15日在湾仔活动中心召开特别业主大会,交代2A单位诉讼判决。有业主会后引述法团不同意判决结果,认为部分内容“诬蔑法团”、“屈我哋”,包括诬蔑法团不准工人开工、没有与租客开会等,委员打算上诉到高等法院上诉法庭。

富嘉大厦法团今年1月15日在湾仔活动中心召开特别业主大会,交代2A单位诉讼判决后离开。(杨凯力摄)

败诉讼费料逾300万元 业主叹:突然间又叫我夹7万8万?

法团公布单其讼费达106万元,有业主质疑连同辩方律师费有机会超过300万元,法团未有直接回应,亦未有公布总金额及摊分方法。有业主关注是根据户数还是业权份数摊分,管理公司代表建议就摊分方法寻求法律意见。

我退休啦,我冇乜钱㗎啦!有人仲话自己食紧饭盒啊!
出席富嘉大厦特别业主大会业主

有业主质疑上诉限期是否已过,促请法团评估上诉所涉的费用再召开投票,说:“如果上诉到去高院嘅,要洗几多钱呢?你要畀个数出嚟,唔系一开始咁,乜都唔知就叫人投票”。

呢单官司打到呢到,我先知法团洗咗106万,然后要一齐夹。单单都系咁,咁我点算呢?突然间又叫我夹7万8万?
出席富嘉大厦特别业主大会业主

除这宗败诉案件,法团正控告另外两户业主,未有结果。(另见稿)

富嘉大厦法团主席韦艳嫦回应称一切依足程序,有得到业主同意。(杨凯力摄)

法团:唔系立乱嚟 一切决定问过业主

记者会后向法团主席韦艳嫦查询,为何法团拒与2A业主和解、目前就两宗官司花费多少律师费、至今有否公开费用等。韦艳嫦回应称一切依足程序:“唔系立乱嚟,法团有开过会,开过大会,问过所有业主做嘅。”

记者曾去信法团查询,法团透过管理公司回复指,管理委员会之运作及行事透过召开会议,按照《建筑物管理条例》和大厦公契由集体决定。就个别处于司法中的案件,法团不作任何评论。

大厦去年2月的收支帐显示顾问费达45万元,有业主于业主大会上向法团查询,他引述司库当时回复指“唔记得”。(梁鹏威摄)

45万元顾问费目的未明 查阅合约每页影印费5元

除了诉讼费用未明,法团过往部分开支目的亦不透明。有业主曾翻查大厦去年2月的收支帐,发现一笔45万元的顾问费,遂于业主大会上向法团查询。他引述司库当时回复指“唔记得”。李先生质疑:“如果系大维修期间,有特别顾问费,系合情合理。但当我哋问为何会出现呢啲金额时,法团有必要解释,系究竟系工程顾问费?还是律师费? ”

有业主曾经要求查阅大维修工程合约,法团就每页文件索取5元影印费。李先生慨叹即使业主想关心大厦事务亦困难重重。

工程合约好大叠,几百页数, 想睇一睇都要咁样。如果你借份畀我出去自己影印,都唔需要呢个成本嘛?⋯⋯我感觉到系有道墙喺到,系好想阻碍我哋业主去参与呢件事,去维护佢哋权力中心。
富嘉大厦业主李先生
湾仔富嘉大厦法团2023年入禀土地审裁处控告一个单位的三名业主及租客,指控单位平台上的杂物阻碍工人搭棚,追讨42万元赔偿。法官高丽莎去年12月裁定法团败诉。(梁鹏威摄)

业主欲撤换法团 考虑向民政总署求助

根据《建筑物管理条例》,如有5%业主提出要求撤换法团管委会成员,管委会有责任召开会议进行议决。李先生表示会了解业主意愿,如大多数业主认同,会考虑向民政总署求助并召开业主大会投票。

民政总署指,暂未收到相关求助。就这次法团败诉的个案,署方2023年收到业主求助并安排申请“解决大厦管理争议服务”,业主其后并没有使用服务。

民政总署在2023至2024年度接获63宗调解服务申请,涉及争议包括公共设施维修保养的责任、法团管委会的运作、大厦维修工程的费用分摊的计算方法等。署方又指,调解是否成功主要取决于当事人是否愿意接受以调解来解决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