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团告业主|七旬户被指扯甩僭建水喉留窿、买漏油漆 正候裁决

撰文: 赖卓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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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团告业主之三】近50年楼龄的湾仔富嘉大厦自2023年展开大维修,法团先后向土地审裁处入禀控告其中三户业主。其中两名被控业主已年届七旬,涉及未有拆除外墙水管等僭建物。有业主在被告后已随即配合拆除,并购买油漆修复外墙,惟法团及承建商仍批评其“买漏一款油漆”、“扯甩”喉管留下的墙洞导致入水,甚至质疑影响大厦结构,坚持诉讼,目前正等候裁决。

尽管富嘉大厦曾就入禀一事召开业主大会,但有业主反映,法团当时并未交代讼费开支,导致业主投票时未能全盘考虑财政负担。现行《建筑物管理条例》未规定法团发起诉讼必须经会议议决,亦无要求交代预算讼费。有关注组织认为,政府应制定作业守则,要求法团在发起诉讼前披露更多资讯,以保障小业主的知情权。

【屋苑乱象・专页】

富嘉大厦法团2024年向土地审裁处入禀控告两户业主,指控他们未有及时拆除外墙水管等僭建物。(梁鹏威摄)
富嘉大厦法团2024年向土地审裁处入禀控告两户业主,指控他们强行“扯甩”喉管、留下墙洞导致入水、影响影响大厦结构等。(梁鹏威摄)

法团控告业主未及时清拆外墙水管

湾仔富嘉大厦为23层楼高的单幢式大厦,自1977年落成。大厦委聘万嘉建筑工程负责大维修工程公司。万嘉曾派出代表侯华建出席业主大会,他正正是宏福苑大维修承建商宏业建筑的被捕董事(另见稿)

大厦2023年3月开始搭棚,期间万嘉要求部分单位拆除外墙的水管及管道。若由万嘉处理,每户工程费约2至3万元。至2024年2月,18楼A室仍未拆除外墙水管,法团决定入禀土地审裁处追讨。

根据业主大会的会议纪录,法团、管理公司及万嘉曾先后向每户发信,通知业主清拆外墙僭建物。

称业主拆水管后被指留下墙洞 诉讼继续

业主年过70岁,得悉被控告后愿意清拆水管,但未有聘用万嘉处理。原因之一是不满万嘉过往处理晾衣架工程时,尺寸不符合业主要求,遂聘请其他承办商处理。18A单位外墙搭棚及清拆水管后,万嘉指其修复效果不符合要求,业主遂再搭棚处理,并自行到土瓜湾一间自称为富嘉大厦的油漆供应商购买油漆。

数月后业主认为已修复外墙便拆除棚架,此时承办商和工程顾问公司称业主“买漏一款油漆”,质疑修复的手工及水平未如理想。法团文件则称单位在未有足够棚架下,“强行扯甩”私人喉管,外墙未有妥善还原留下墙洞,声称导致入水破坏大厦结构,令钢筋生锈、石屎剥落等。法团继续诉讼,向业主追讨赔偿。

2025年12月12日,被告出庭审讯。(林子慰摄)

万嘉两度不满工程 业主代表律师质疑不合理

案件去年12月初于土地审裁处聆讯5天,正等候法官颁布判词。法团在庭上指控业主僭建,又指业主清拆水管后未有复修外墙。业主一方称外墙水管已存在约20年,质疑清拆安必要,又质疑业主清拆水管后,被万嘉两度质疑其工程水平是否合理。

大厦12A业主同样涉及外墙水管僭建被法团控告。2A业主及租客则被控未有移走平台杂物阻碍搭棚,上月法团被土地审裁处裁定败诉。法官批评法团拒绝与业主直接沟通,将行政问题诉讼化,导致工程延误(见另稿)

赵恩来表示,现时法例赋权法团代表屋苑打官司,形容如同“尚方宝剑”。(资料图片/吴炜豪摄)

关注组织:业主可联署反对诉讼 倡政府制定守则

全港业主反贪腐反围标大联盟发起人赵恩来表示,现时法例赋权法团代表屋苑打官司,形容如同“尚方宝剑”。法团控告业主的案例时常发生,常见案例为业主数月未交管理费,法团透过小额钱债追讨等,所涉及的诉讼费或律师费较少。若入禀土地审裁处追讨,涉及法律费用可能超出大厦年度预算的20%。

《建筑物管理条例》规定,法团须在建筑物显眼位置展示法律程序资料至少连续7天,但没有规定法团管委会一定要召开业主大会商讨。如不少于5%的业主提出书面要求,管委会主席则需要在45天内举行业主大会。富嘉大厦过去曾召开业主大会,投票决定是否入禀控告三户业主,但有业主质疑法团没交代讼费开支,令人投票时未有全盘考虑财政负担(另见稿 )

《条例》未有规定法团必须就诉讼召开会议议决,或交代可能牵涉的诉讼费用。赵恩来认为政府可制定作业守则,要求法团决定入禀诉讼追讨时,向业主交代更多资讯,帮助小业主监督法团,“可能需要由律师去提醒小业主,究竟会否有输官司嘅风险以及可能嘅损失”。

富嘉大厦位于湾仔庄士敦道英皇集团中心旁边,是一座1977年落成、高23层的单栋式楼宇。(梁鹏威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