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福苑听证会|政府代表批委员会无厘清责任分野 不应事事靠政府

撰文: 李颖霖 陈萃屏 任葆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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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宏福苑大火独立委员会听证会,周四(16日)举行第六轮第二场。 政府代表大律师总结陈辞,称导致火灾和重大伤亡的是承建商、私人承办商违规,政府的监管制度踵有弱点,但非直接导致火灾的原因,认为指政府部门是大火的始作俑者不公平。
政府一方指,社会不应将直接成因和系统上的弱点混为一谈,又批评独立委员会无明显厘清监管责任和分野。总结称不应事事依赖政府规管,专业人士要自觉自律,又指提出改善措施,不应被理解之前有失误、失责,须检讨的是制度而非检讨前线人员努力。

《香港01》宏福苑五级火专页

宏福苑听证会7.16重点

2026年7月16日,宏福苑独立委员会听证会,第六轮第二场,代表政府的资深大律师孙靖干。(黄学润摄)

政府代表大律师孙靖干以广东话作总结陈辞,指宏福苑大火后,政府成立跨部门调查专组,彻查大火起因。经数个月调查及实验,2026年5月完成调查报告,在6月份在听证会上作供。政府共有六个部门、31名证人回应提问及证据,亦有更多证人作证。委员会接逾100万份文件,数据总量达2TB,孙靖干称由此可见政府不遗余力。

政府一方称,导致火灾和重大伤亡的是承建商、持份者违规行为,批负有首要责任的承建商“宏业”和“鸿毅”不出席听证会,选择沉默和回避。

2026年7月16日,宏福苑独立委员会听证会第六轮第二场。(黄宝莹摄)

将火灾责任归政府 非事实、不公允

孙靖干称,监管系统存在弱点,虽未被及时发现,但不等于直接导致火灾。他称,政府部门参与听证会聆讯,理解因此成社会焦点,但称如因此忽略其他涉事方,或认为政府部门是大火的始作俑者,恐有所偏颇,又称这种观感和看法不公平。

孙靖干称政府并非推卸监管责任,只想强调社会不应将直接成因和系统上的弱点混为一谈,举例指有传媒将火灾责任归政府,酿成大祸,不符事实亦不公允。

批委员会无厘清责任分野

政府一方的总结批评独立委员会,指委员会对各涉事方提出不少观点和批判,但无明显厘清主要责任及监管责任分野。

孙靖干强调委员会要区分令火灾发生的不同因素,承建商蓄意违法以及系统有改善空间,“两者性质、责任及严重性有分野,佢哋个责任唔应该放系同一个天秤上”。他认为,承建商的违法行为应受到委员会强烈谴责。

2026年2月,宏福苑大火灾后情况。(资料图片 / 夏家朗摄)

不应事事依赖政府

孙靖干指,监管制度是基于专业人士具专业知识和受操守守则约束的前题下设计,无理由假设持份者会滥用制度,问题是在于蓄意欺骗,欺诈本质是穿过制度而行,而此举亦会反映出制度的弱点。他又称,不应事事依赖政府规管,要靠专业人士自觉自律

政府认为,所有制度都一定有信任机制,如假定会违规,在逻辑及执行上会相当不同。孙靖干指,委员会法律团队对政府规管作批评,如将查询转介等,同意可做得更好,但称不可抹杀分工重要性。

政府一方称,想反映的是社会希望建立共同系统的意愿、提出改善措施,不等同被理解为大火前所有失误或失责,任何制度事后须检讨。而非检讨前线人员努力。

再重申不成立独立调查委员会原因

孙靖干总结时再重申,政府不将委员会转为法定独立调查委员会的原因,称即使“鸿毅”及“宏业”拒参与聆讯及作供,但委员会可从其他涉事者供词,作事实裁决,法庭及甚他组织亦可按既定程序发挥职能,两者各有目标和标准,并行不会有冲突 。

他指,独立委员会职责是查明火灾事实、提出建议,其他法律会按举证标准,处理法律责任。政府理解,如转独立调查委员会,令程序时间延长,对公众而言可能要等候数年,可能影响刑事或民事诉讼,故独立委员会除了时间上有弹性,亦有开放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