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福苑听证会最新|吸烟投诉无确立 劳工处前主任解释前线未目睹
大埔宏福苑大火独立委员会今日(21日)举行第十六场听证会,首次有劳工处人员作供,在事实证人名单中有3人名字,包括时任劳工处分区职业安全主任(行动科)(小型装修及维修工程第二分处)林秀青。
在早前独立委员会听证会开案陈词时,代表独立委员会的资深大律师杜淦堃曾点名林秀青的名字,因有市民曾于2024年9月查询棚网阻燃性,同年10月“劳工处处长”由林秀青代行回复称,“棚网发生火灾的风险相对低”。杜淦堃引述证供指,单凭缺乏标准便作有关回复是“逻辑有问题”,劳工处解释难以接受。
另外,林秀青在处方2024年8月巡查后回复一名投诉人,称处方负责保障工人职业安全,公众安全事项不是上述法规范围,指示投诉人应与相关部门联络,但无提哪个部门。宏福苑大火独立委员会听证会最新重点,持续更新。
宏福苑听证会4月21日(第十六场)重点:
.时任劳工处分区职业安全主任(行动科)(小型装修及维修工程第二分处)林秀青作供。
.劳工处高级分区职业安全主任(1)(行动科)(新界东及观塘区) 李万邦作供。
.劳工处总职业安全主任(行动)袁子诺作供。
劳工处人员曾在宏业董事陪同下巡查
【10:12】不过,独立委员会代表大律师李澍桓展示一份劳工处内部记录,显示劳工处在2024年7月的巡查中,是在宏业董事侯华建陪同下进行。林秀青解释,劳工处人员可于巡查后,联络地盘负责人,再提供职安健建议。
劳工处内部记录展示三宗投诉个案,涉吊运等,均写投诉不成立(could not be justified)或无进一步行动。
林指,结果是同事判断,投诉不能成立的意思,是看不到与投诉相关的证据,林指会查看报告,如有需要跟进,会叫同事跟进。林表示,不成立后,后续巡查会继续跟进,“唔系单纯一次Not Justified,就唔去睇、唔去跟进。”
有工人称无上安全课或仅两三分钟 前主任:不能接受
另有一宗投诉,2024年10月21日,林秀青与另一同事到宏福苑巡查,当时有60名工友进行打凿工程。报告提到,起初只有职员做巡查,及后一名科文谭生及安全主任黄生,陪同劳工处到巡查。
林指,安全主任须投考资格、相关经验。考片制度由劳工处管辖。李澍桓问,有工友指部份工友没上安全课,或只上了两至三分钟,林指,不能接受,承建商聘用的安全主任须履行安全责任,安全主任要透过培训将地盘安全信息带给工人。
吸烟投诉无确立 前主任称前线未目睹、未违职安条例
听证会再展示另一份吸烟投诉,劳工处报告指,巡后时没见到有工友吸烟,虽然在地盘范围见到有烟头,但不肯定是居民还是工友。该投诉最终未能确立。
林指,当时未能成功搜证,见不到工友吸烟。她指,工人吸烟并无违犯职安建条例。李指出,同事没亲眼见到有人吸烟,未必代表没有人吸烟,只是代表劳工处未能够成功搜证。林同意。林补充,在劳工处法例,吸烟不违法,单从吸烟没有违犯任何职安健条例。
劳工处巡查宏福苑17次 不会事先通知承办商
【10:00】时任劳工处分区职业安全主任 (行动科)林秀青作供。她加入劳工处逾27年 ,大火期间该职位,2025年12月调任法律事务科。
独立委员会代表大律师李澍桓提到,承建商要根据法例7日通知劳工处开展工程,及后劳工处会因应不同情况巡查。宏福苑共进行16次进查,另有一次是加强突击检查,即共17次检查。
被问宏福苑17次巡查,是否与投诉有关?林指并非完全与投诉有关,根据机制,每一至两个月巡查一次,因应收诉投诉较多,加密至每一个月都有巡查。李澍桓指,其证人口供提到,是突击巡查。林指,巡查不会事先通知,故不会、亦不应通知提早通知承建商。
林秀青表示,对于新建大型上盖工程,门口有闸要通知;但宏福苑不同,入去不用事先通知,不会带安全帽,不会引起工友或承建商注意,会先行一转查看有否违例事项,巡查投诉位置、相关地方会否都有投诉。视察后,如有需要,才找承建商一起巡查。林指,劳工处人员穿便衣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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