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联会案|控方质疑李卓人明知网领违法 李回应称不识内地法律
支联会涉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案今(18日)续审,李卓人接受控方盘问。控方质疑李知道支联会的纲领,“结束一党专政”在内地违法,李却回应称,不识内地法律。法官亦提问称,如果李想人民有选择执政党的自由,但当下法律框架做不到,则必然属违反宪法。李称认为宪法应该要允许。法官续问,刘晓波先生在内地被判罪成,是否意味日后他人做类似的事,也有可能犯法?李重申不清楚内地法律。
李盘问下同意他认为共产党扼杀民主
主控黎嘉谊今开始盘问李卓人,围绕李对共产党执政的态度、宪法认知等议题。李认为共产党扼杀民主,他同意有些时刻曾令他感受想走向民主,惟情况是:“时开时关。”李在盘问下,同意他和支联会直认为,共产党透过掌权去打压人民,在共产党领导下,人民不能参与选举。
黎续问,李是否一直对中共领导国家有极大敌意,李不同意。黎追问:“你至少有敌意?”李回答:“我心中冇敌意只有爱,基于对人民嘅爱,我希望佢改革,领导人民可以得到应有嘅权利同幸福。”
控方质疑李知支联会纲领在内地违法
控方又问李是否知道,“结束一党专政”纲领在内地是犯法。李称他不清楚内地法律。法官追问,李会否预期内地人讲“结束一党专政”而不会犯法?李说他希望不会。控方续引述李指国安法是以言入罪“万能Key”的言论,指李和支联会一直相信,“结束一党专政”的纲领在内地是违法,此时邹幸彤反驳控方无法律基础,李则称不明白控方问题。黎厘清问题,指支联会相信纲领有可能犯法。李回应:“但系香港系一国两制啊嘛,我系唔需要知道内地法例。”
法官表示,如果李卓人想人民有选择执政党的自由,但当下的法律框架做不到,则必然要违反宪法。李澄清是要修宪。法官重申,李的理想不被当下宪法容许。李回应称他认为宪法应该要允许。法官续问:“如果咁讲你点解释刘晓波先生被判有罪?”李回答称,因为部份条文宪法没落实。法官又问,刘被判罪成,是否意味日后他人做类似的事,也有可能犯法?李说不清楚内地法律。法官亦问支联会是否对支援内地人士没设上下限,只要关乎人权问题。李指支联会会“逐单秤”。
李称国安法后无讨论工作会否受影响
控方续问及支联会是否相信若2003年“23条”订立后纲领可能犯法。李说,他在审议阶段时,曾问过时任保安局局长叶刘淑仪,获回复要视乎有无涉及武力和非法手段,叶认为嗌下口号不属于非法手段。李称在《港区国安法》生效后,支联会内部没讨论工作会否受影响,而支联会会继续坚持五大纲领,李坚信支联会所做的事没违反国安法。
同意宪法下国家政权由共产党领导
李回答对宪法认知时指,他同意现行宪法规定国家政权机关、人大等均由共产党领导,但李认为即使没共产党领导,中央政权机关都是以全国人大作为基础运作,因此“宪法角度睇唔一定要共产党主导都可以运作”
李否认煽动他人对共产党有敌意
控方最后指出,李和支联会透过鼓吹“结束一党专政”的纲领煽动他人,希望更多人对共产党怀有敌意、希望他人将纲领付诸实行、意图令其他人用违反宪法的非法手段推翻和破坏国家的根本制度、煽动他人伺机而动或渐进式地破坏根本制度或推翻中央政权机关。李一概否认。
3名受审被告:支联会(已解散)、李卓人(68岁)和邹幸彤(40岁),被控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指他们于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9月8日期间,在港煽动他人组织、策划、实施或参与,以非法手段,旨在颠覆国家政权的行为,即推翻、破坏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所确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根本制度,或推翻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政权机关。
聆讯继续。
案件编号:HCCC155/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