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福苑听证会7.16|政府:无法相信承建商会不断欺骗政府部门
大埔宏福苑大火独立委员会听证会,7月16日举行第六轮第二场。开场前,委员会网站上载政府代表律师总结陈辞。其中英文完整版有408页,亦有24页中文纲要。陈辞中无点名哪一个政府部门需要承担什么责任,称主要责任是专业人士和私营机构的欺瞒敷衍,专业人士及承建商滥用了旨在保障公众的机制,辜负了政府及监管架构对他们的信任和期望,并透过蓄意的违法行为及严重疏忽,造成了这场大火。
政府承认现行规管及监督架构需要在监管强度及精简监管程序之间取得适当平衡,并已于火灾后迅速采取全面的改善措施。
《香港01》宏福苑五级火专页
宏福苑听证会7月16日重点:
・政府400页总结陈辞:专业人士及承建商负大火首要责任,蓄意欺瞒和敷衍塞责,滥用机制辜负政府,无提及政府部门问责。
・九名曾作供的居民、即八名死者家属代表律师总结指,居民强忍悲痛作供,每日来听证会如亲临其境,但有些证人只是想推卸责任,无助寻找真相。
・政府代表律师:委员会无厘清直接责任与监管责任分野,主责在承建商,系统弱点不等于导致大火,不应所有事依赖政府规管,专业人士要自觉自律。
・政府:委员会批ICU是双标;棚网测试吹熄仍过关,认为ICU令欺诈行为成功不公允。
【16:00】政府推改革措施
消防装置 | ・SDN由通报变审批,严格60日上限,2026年7月1日转用电子提交。 ・将物管公司纳规管范围。 ・注册消防承办商由永久改为续期制。 |
改革ICU | ・每四个月ICU巡查一次工地。 ・ICU可提供的工地巡查及纪录有限,委员会曾提供有限记录;已内部制定强化内部记录。 ・预约巡查不符制造鱼目混珠空间,已改为不预约。 |
工地安全 | ・全面地盘禁烟。 ・劳工处人员即使不目击工人吸烟,亦可检控。 ・修订工作守则,为踢脚板等物料制定要求。 |
科技 | ・消防开发电路系统,将资讯通报接入便携装置。 ・采用地区性紧急警示系统。 |
围标 | ・市建局正开发加强版招标妥。 ・竞委会:2022年至今调查多屋苑;2026年3月有向竞审处提出涉围标案。 ・廉署:三年接239宗楼宇维修投诉,220宗、即92%有正式调查,137人被捕。有预警风险,早期介入。 |
民政 | ・提高投票门槛。 ・完善委任代表文书搜权书(Proxy)。 ・完善利益申报 ,顾问一定要披露利益,否则为刑事 。 ・延期、取消业主大会,赋权畀民青局局长可指示开会,避免延误。 |
【14:50】总结消防救援行动
孙靖干总结消防救援行动,循八方面回应听证会期间备受关注议题。
救援人手分配 | ・消防当日集中人手控制火势,警方负责疏散居民。 ・抽调人手疏散可能令火势蔓延变快,消防已尽力做最适合选择。 |
火警升级时机 | ・部署已超前当时火势级别。 ・是次大火规模前所未有,缺乏经验,未来会再检讨。 |
999接求助 | ・承认传真不适合处理大规模事故,将会检讨。 |
紧急警示系统 | ・曾考虑但最后无使用,系统当时非地区性,之前亦无教育公众收警示后如何逃生。 ・政府已设置可系统可作地区性使用。 |
消防员安全问题 | ・消防员定位过高,地面接受器会受混凝土干扰,现已提升硬件 |
应否直升机洒水救火 | ・高处洒水无法穿透建筑物内部,下旋气流会令烟逼入建筑物内,高处释放水弹会损其他临时结构。 |
应否要求内地支援 | ・双方操作不兼容。 ・有10套无人机,有20套外骨胳获使用。 |
【14:15】
斥专业人士系统性滥用机制 严重阻碍政府监管
无法相信承建商会不断欺骗政府部门
政府代表、资深大律师孙靖干午休后继续总结,指六个促成大火因素并非由单一制度弱点造成,而是系统性滥用监管机制所致。他指,“宏业”在六个因素中都有参与;“鸿毅”及时任董事兼工程注册检验人员吴跃无履行职责;“宏泰”无跟进消防系统失效,称种种因素都“严重阻碍政府监管”。
他又指,系统性滥用机制有两点要突显。一是财务诱因,宏福苑大维修工程费达3.3亿元,现行法例罚则的阻吓力与违规利润相比,显得微不足道。二是多个团体、专业人士相互监督、合谋,令失去监管机制作用
他称,无法相信承建商会不断欺骗政府部门,根据委员会证据,不能证明政府与承建商与检验人员串通。这在聆讯之初被渲染,但无客观支持和根据,反观政府有检验证书、向检验人员发出提醒等。
【12:40】
六大因素因专业人士无履责 无提政府责任
政府代表、资深大律师孙靖干总结六个促成大火因素,政府认为是承建商及专业人士无履行其责任,加上有物管人员擅自操作,致严重大火。孙靖干总结时无提及政府责任。
工人吸烟 | ・总承建商宏业有首要责任,无制止 ・政府已多次提醒宏业 |
非阻燃棚网 | ・宏业用假证书,顾问鸿毅、吴跃漠视监管责任 ・棚网测试吹熄仍过关,认为ICU令欺诈行为成功不公允 |
发泡胶封窗 | 60370425 宏福苑听证会7.16|政府:无法相信承建商会不断欺骗政府部门宏业明易燃仍用 ・宏业向ICU讹称非易燃 |
其他不阻燃物料 | ・宏业有责任避免物料堆积 ・劳工处有检控纪录,反映已采取执法行动 |
后楼梯生口 | ・破坏走火梯的走火功能 ・顾问鸿毅、吴跃无履行法定责任 |
警钟失效 | ・消防承办商无向消防处申报火警警报系统停用 ・消防处“无法得知”,故“无法”加强跟进或行动 |
【11:40】棚网测试吹熄仍过关
政府代表:认为ICU令欺诈行为成功不公允
2025年10月18日,屋宇署都在10月21日发出了函件,要求承建商采行动,ICU亦主动在10月23日及10月27日,在当时正在维修的屋宇,包括宏福苑,向10月28日亦到宏福苑巡查,做棚网快速测试。当时这些都有针对承建商等专业人士,加强了监管的关注程度,提升安全意识。
在第一轮听证会上,播放了2024年10月ICU巡查时,用打火机测试棚网是否阻燃的影片,被点燃15秒后着火,焚烧10秒仍未熄,最后有人吹熄。委员会代表杜淦堃指这明显与阻燃证书不符,但ICU最终报告指,抽样检查无证据现时不符阻燃要求。
政府代表、资深大律师孙靖干今日总结时澄清,若指有关欺诈行为会成功是有关机构令他们能这样做,政府认为是有欠公允。不过,孙靖干无提到该棚网测试,是ICU 目击有人吹熄棚网上的火,再批准其过关。
【11:30】
指委员会批ICU是双标
政府代表、资深大律师孙靖干指,宏福苑由房屋局独立审查组(ICU)法定监管。这授权安排已有30年历史,屋宇署是已经将出售权2004年建筑物管制授权,由ICU行驶,已逾30年;在授权范围,ICU的权力与屋宇署一样,在处理图则、实施验楼、行驶紧平衡及相同的权力。不过,纪律处分就无授予屋宇署。屋宇署及ICU有恒常沟通机制,ICU要每半年交报告,及有小组会议,屋宇署都会借3人给ICU,担任桥梁角色,确保双方确解一致。
ICU如跟屋宇署做法,本身并无不妥。孙靖干指,委员会律师团队,在陈词中批评房屋局独立审查组(ICU)“盲从屋宇署做法”,但批评ICU无跟屋宇署做法,是双重标准。孙盼委员会考虑。
【11:15】
政府代表:不应所有事依赖政府规管
专业人士要自觉自律
政府代表、资深大律师孙靖干总结陈辞指,政府制度和政策原意,是政府不同部门有分工,本身并非不妥,问题是分工如何更具弹性、避免僵化。
制度核心设计方面,质素首要责任明显施加在承建商身上,是基于专业人士具专业知识和受操守受守则约束的前题下,无理由假设持份者会滥用制度。
问题在于面对蓄意欺骗,就会见到制度弱点。但弱点不应会视为是火灾的直接成因。政府各制度信专业人士,如果制度假定会违规,在逻辑及执行上会是相当不同。这是当年制定时的方向。此外也不应所有事依赖政府规管,要靠专业人士自觉自律。重点不应依赖政府干预,而是自律,令他们工程前做适当评估,避免只符合规定,而罔顾其他风险。
委员会法律团队有对政府规管作批评,如将查询转介等,同意可做得更好;但不可抹杀分工重要性。大火后,政府已查找有何改善的地方。已在6月15日交已采取或将采取的措施。政府是争分夺秒,“可做到就尽快去做”。以工人吸烟为例,修例昨已在立法会通过,明天(17日)会正式生效。
【10:45】
政府代表:委员会无厘清直接责任与监管责任分野
主责在承建商 系统弱点不等于导致大火
政府代表、资深大律师孙靖干总结陈辞指,对于“独立委员会”不转做法定“独立调查委员会”,政府立场是理解及尊重。部份涉事者,即宏业或鸿毅,即使无出席参与,但都可以因为各方提交的资料而作事实裁断。委员会可以作出不利裁断。证人不出席作供,不代表委员会不可作相应裁断。留意到法庭都会有相应程序,两者应并行,不会有冲突。委员会是查明火灾事实,提出建议。
因政府部门参与聆讯,社会聚焦在政府,甚至认为部门是始作俑者,恐有所偏颇。政府并非推卸监管责任,只想强调社会不应将直接和系统上的弱点混为一谈。举例有传媒将火灾责任归政府,酿成大祸。故勿论是否事实,但将两者混为一谈,将系统弱点变成成因,这不符事实和不公允。
政府代表指,委员会对各涉事方提出不少观点和批判,但无明显厘清直接责任及监管责任分野。
直接责任是导致火灾和重大伤亡的原因,主要是承建商、持分者违规行为。另一是系统弱点,虽然未被及时发现,但不等于直接导致火灾。
委员会书面陈词,曾形容大火是各方面都有促成因素,亦有系统性失效,尤其点名批评宏业鸿毅中华发展宏泰置邦,政府尊重分析,但强调委员会要区分不同因素,即直接导致火灾发生,承建商的蓄意违法,以及系统的改善空间。“两者性质、责任及严重性有分野,佢哋个责任唔应该放系同一个天秤上”,关于承建商违法行为,应受到委员会强烈谴责。
【10:10】
居民代表:强忍悲痛作供、有证人只想推卸责任
代表九位居民、即八名死者家属的大律师谭俊杰开始陈辞。他指,悲剧环环失误及意外而产生。宏业使用不阻燃棚网,刻意鱼目混珠;对于工人吸烟的投诉,宏业无认真处理。鸿毅及吴跃无做过监督工作等。
涉事方误导政府,但政府有责任。其中房屋居独立审查组(ICU)无与吴跃联络,而预约通知是间接令部份涉事方鱼目混珠,用了非阻燃棚网。认为要改变巡查原则,要以突击检查为基础。此外,除ICU,劳工处也过度依赖承建商自行提交的证书,包括承建商曾向劳工处提交两份一模一样的棚网证书却无为意。
居民江祥发曾于中环华懋大火后表达关注,部门有处理,但ICU并不重视火灾风险。
谭俊杰总结指,好多居民强忍悲痛作供,好多居民每日都会来,相信他们每日来听到灾难如何发生,他们亲历其境,好难想象他们的悲痛。有些证人只是想推卸责任,因此明白居民会忍不住怒火,有些人如此推卸责任,对寻找事件真相无帮助,虽然好悲愤,但相信委员会找回真相,希望委员会提供建议,各持份者深刻反省责任。
【09:30】
政府书面总结:专业人士及承建商负大火首要责任
根据上载至宏福苑独立委员会网站的政府代表总结陈辞,政府指出,是次火灾并非单一疏忽或单一制度弱点的结果,而是多名持份者在一段时间内持续作出多方面的蓄意违法行为所致。负有首要责任的专业人士及其他私营持份者蓄意欺瞒和敷衍塞责。每一项促成因素,均可追溯至该等持份者的作为或不作为。更甚者,该等违法行为刻意规避及破坏现有制度框架,严重阻碍及削弱政府的监管职能。
是次大火造成的严重人命伤亡令政府及整个社会深感沉痛。证据确立,获委以首要责任的专业人士及承建商滥用了旨在保障公众的机制,辜负了政府及监管架构对他们的信任和期望,并透过蓄意的违法行为及严重疏忽,造成了这场大火。
政府在书面陈词中点明了现行制度存在的五个系统性弱点:
(1) 制度设计依赖专业人士的操守和能力,惟在面对蓄意合谋或完全怠忽职守之情况时,不足以揭示有关违法行为及滥用的情况;
(2) 以统计抽样为基础的审核机制不足以侦测蓄意和有组织的隐瞒、有关违法行为及滥用的情况;
(3) 程序指引及工作守则存在改善空间;
(4) 屋宇署与ICU之间沟通机制存在弱点;
(5) 科技应用存在滞后。
政府:火后已迅速全面改善
政府承认现行规管及监督架构需要在监管强度及精简监管程序之间取得适当平衡,并已于火灾后迅速采取全面的改善措施。相关改善措施涵盖消防装置监管、建筑物料安全、强制验楼计划及小型工程监管制度、建筑专业人士监管、跨部门沟通协调、工地安全管理及科技应用等范畴。
大埔宏福苑火灾独立委员会听证会各场重点
《香港01》宏福苑五级火专页
宏福苑听证会4.30第二十一场重点
宏福苑听证会6.25第二十七场重点
宏福苑听证会7.15第二十八场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