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都专属法|祖堂地难题仍未解 法定公司只留伏笔
【01政策分析】遍布新界的祖堂地,是北部都会区发展的难点之一。北都专属法例为了加快支付被收回土地的补偿,将规定祖堂地只要全体司理在位,政府收回土地时可向注册司理支付补偿金额,而不用等待全体成员一致同意。当局指出,大约2亿元应付而未付补偿金在附属法例通过后,就可以向司理发放。
祖堂业权复杂妨碍收地
新界宗族的祖堂地原意代代相传,因此虽然《新界条例》并无明文规定,政府根据法庭判决,只会在祖堂成员一致同意下才会批准出售祖堂地。例如元朗“鸡地”就有地段因为由祖堂持有,涉及成员超过200人,地产商因而一直未能收购业权,最终在2021年被政府收回土地以兴建资助房屋。
与私人收购不同,政府引用《收回土地条例》只要为“公共用途”,就可以强制收回土地,而不需要业主同意。然而,如果祖堂有司理出缺,政府就无法对土地业权人作出补偿;即使祖堂的司理全数在位,但有成员对补偿有反对意见的话,地政总署亦会待取得一致共识后才发放补偿。当局在2021年透露因祖堂成员反对而未能支付的补偿金约3.6亿元,而上个月给出的最新数字为2亿元。
以往当局对于祖堂地可以说是“积极不干预”,例如2020年时任民政事务局局长刘江华曾经强调,出售祖堂土地是祖堂的决定,“民政专员在议决的过程中没有任何角色”,以及表示没有备存现有祖堂地的数目及面积。身兼乡议局主席的议员刘业强亦曾在立法会询问司理出缺的祖堂地面积,时任局长徐英伟亦指出,司理委任依赖祖堂通知,政府无从掌握祖堂司理出缺或其持有土地面积的资料。
全港约6000祖堂 所涉面积未公开
政府上个月向立法会发展事务委员会汇报北都专属法例,被议员梁美芬问到祖堂地的数据,发展局局长宁汉豪表示根据“现时手上的数字”,全港约有6000个祖堂,涵盖约2.5万多幅私人土地,惟依然没有交代所涉面积。坊间曾经估计祖堂地面积多达2400公顷,若然当中一半用于发展,规模也不容小觑。乡议局主席刘业强早前指出,乡村代表同意出售祖堂地的门槛由一致同意改为七成半,惟未见民政及青年事务局明确回应。由此看来,祖堂地更大可能要由政府动用《收回土地条例》来发展,而非等待地产商收购。
政府收地固然是强制,但向业权人赔偿多少金额,往往要拉锯多时。而且《土地业权条例》虽然已经通过多年,却延宕至今尚未实施,以致当局需时查核业权,拖慢作出赔偿的步伐。这是为什么为了加快发放收地补偿以及减低利息开支,北都专属法例将会规定补偿金额协商以六个月为限期,未达共识的个案将更早转交土地审裁处;暂支款项建议亦会以三个月为限期,除非有合理原因,过后将不会孳生利息。对于业权清晰的个案,这或许可以加快达成赔偿共识,但祖堂地涉及成员众多,部分甚或无法联络,司理出缺下如何取得一致同意,局长宁汉豪亦坦言只能“企咗喺度”。
跨境未素流动未有时间表
首批附属法例尚未触及的,还包括跨境要素流动。河套香港园区和深圳园区之间设有一条200米的西桥,当局拟实行“白名单”制度,容许园区企业工作人士、人才公寓住户甚或是就读学生利用通过西桥进出两边园区,而毋需绕路通关。但人流之外,物流、 资金流及数据流仍在与内地单位商讨之中,宁汉豪表示要先理解两地的需要,暂时未有时间表。
至于成立法定公司,不只江玉欢建议借凿菲律宾的基地转换与发展管理局(BCDA),设立直属于特首的法定部门,负责规划设计、招商引资,特首李家超亦曾经以机场发展为例,提到北都可能要成立类似机管局的法定机构,以助发展。惟今次制定北都专属法例,当局明言“目前未有成立法定公司的具体计划”,只是为了未雨绸缪,建议在主体法例先行赋权,以让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将来可以订立附属法例成立法定公司。外界最关注的财政问题,尤其是去年《施政报告》提及的专项拨款渠道,如何符合《基本法》赋予立法会的财政审批权力,局长只表示将来自然会交代。
首批附属法例纵然不包括法定公司,惟北都规模复杂,所涉规划及资金庞大,应当如何透过法定公司管理指定地区,构思宜早不宜迟。